2017-07-18 11:12:12 来源:大河网 作者:孙华峰 张楠
大河网记者孙华峰 实习生张楠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2016年,实施了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退场,这些家庭子女的养老压力与日俱增,父母生病时,独生子女往往分身乏术。如今,距离我省“独生子女照料假”政策面世已有一年有余,7月13日,大河报报道《五省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河南最长可达20天》,再次引发网友热议。对于“独生子女照料假”政策的出台,河南是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不少网友点赞该假期成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
点击事实
去年“照料假”得以正名
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家庭将获得一份“福利”——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福利一出台,就赢得了一片叫好声。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表示,独生子女家庭人手缺少,在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间,这一假期将帮助计生家庭解决护理困难这一特殊难题。
街头采访
市民想休假又怕丢饭碗
大河网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数位市民,询问其是否享有过该假期。在某制帽工厂工作的李女士表示:“我在桐柏路街道办事处看到过张贴的通知,但是老板并未告知过我们,毕竟现在的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平时加班工作还会做不完,要是请个小长假回去照料老人,老板怎么会批?”
某消防器材单位的张先生称,已经工作了快十年了,带薪假期也只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里,看望父母需要提前批事假,“现在工作难找,而且这个规定又没有加入《劳动法》,找上司理论也是被炒鱿鱼。”
采访中发现,多数市民表示请假时间长怕领导不批,担心丢了饭碗,请假时间短又没有用,因此大多数时间只能给父母打个电话请安。
网聚观点
弘扬孝道多了时间陪家人
大河网网友“十里白桦”:新条例的出台,既从制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也给了年轻人尽孝的机会。我在武汉工作特别忙,假期也不长,平时除了过节很少有机会能回洛阳老家看父母,独生子女护理假让我能有时间回去陪陪家人,挺好的。
新浪网友“陌陌菜”:各地的“独生子女照料假”政策中,河南给予独生子女的“照料假”最长。现在父母年事已高,回家照料期间可以好好尽一份自己的孝心,孝顺父母的机会多了,体现了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照顾。
渴望早日享受“照料假”
新浪网友“默瑟湾”:尽管十分渴望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但还是担忧私企最后是否会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就算政策能落实,这个假请起来是不是会非常麻烦,比如需要提供住院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父母年龄证明、本人和父母关系证明等一堆证明。而且,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推行,会不会反而让独生子女们找工作被歧视?
大河网网友“洗洗梦乡”: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这类“公家”单位,私企一直很难把带薪休假等员工福利落实到位。这给在私企工作的独生子女休“照料假”增加了不少难度,希望能够早日享受“照料假”。
想陪父母聊天帮他们圆梦
大河网网友“汴梁秀才”:独生子女照料假让我很期待。父母跟我唠叨好几次了,想在身体还能动的时候去海南玩玩,一直都未能成行。父母已近古稀之年,有了独生子女照料假,今年,我一定争取帮助父母把这个梦给圆了。
腾讯网友“生命也有战争”:父母年龄大了,天天念叨女儿。大姐远在广东,虽然经常打来电话,终不如见面聊天舒服。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希望大姐能有照料假,回家多陪陪爸妈。也许只是陪他们坐在公园的凳子上聊天,那就够了。
专家点评
企业应落实孝道文化建设
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郑州市社会学会会长纪德尚表示,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几十年过后,二胎政策放开,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凸显出来。现代社会,子女外出工作、出国学习已经成为常态,子女与父母的居住形式也发生变化,特别子女结婚以后,与父母分开居住的比例高达三分之二,分开居住或者远离父母,带来的问题就是对父母缺乏照料,特别是在父母生病时,独生子女分身乏术,还需要兼顾工作和自己的家庭。如何照顾两个长者乃至上一代的四个长者成为许多独生家庭面临的难题。河南省实行“独生子女照料假”是政府关爱老人、关爱健康、关爱生命的体现,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有助于构建现代和谐社会,传承尊老爱幼和孝道文化,形成示范作用。
“政策的可行性还是需要考虑的,国有、事业单位好一些,对于私有企业,他们普遍持有不反对不提倡的态度。”纪德尚说,企业应多注重文化建设,孝道文化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关爱员工及员工父母。应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为营造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公共资金需成为“照料假”保障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明睿表示,该政策体现国家责任承担力,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国策的主体,或会因此遭受一些额外的家庭风险和伦理困境,国家应该对这些模范遵守国家政策的群体做出妥善的制度安排,以凸显国家责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回应社会制度治理的系统性和可预期性。人口政策与相关社会主体的关系极为密切,基本国策涉及的每位权利享有者和义务履行者在社会关系中都是互为角色转换的,遵守该规定也是每位义务履行者的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
该规定理应得到严格执行,并需妥善考虑成本负担制度安排。因为执行该规定会增加相关义务承担者的各种成本,曹明睿说:“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的制度提供,成本的负担应该主要由公共资金提供支持,通过合理的成本分担制度设计,以更好地助力该规定实实在在地落实,发挥出更好的制度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