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3 10:33:52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通讯员李常平
农药与菜篮子、米袋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息息相关。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规定,“夫妻档”“小散乱”等农药经营主题将退出市场。
市农业局农药检定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版《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体制、措施进行了深度调整。部分农药经营店实际经营者为老两口开的“夫妻档”,店铺由其子女或亲友工商注册,此类经营者难以把控进货质量关,指导购药人正确选购和使用农药更是无从谈起。现在《条例》中明确规定,农药经营应当“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还要求“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如此一来,“老两口夫妻档”等低素质经营者将面临淘汰。
此外,与以往相比,新修订《条例》对经营假、劣农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较修订前有了大幅度提高。明确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行为的,将依法给予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若农药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有无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等其中一种情形,将会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