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4 09:45:22 来源:人民网 作者:记者杨高宇
近日,一名安徽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砀山县玄庙镇陈庄村两座砖窑破坏农田,且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污染。对此,宿州市委办公室回复称,两砖窑均属违法占地,均未建设环保设施,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17年3月14日,砀山县国土局会同玄庙镇政府、环保局对上述两家窑厂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查封,并中止供电,责令其停产整改。
【网民留言】
在宿州市砀山县玄庙镇吴寨村西陈庄村东有两座砖窑,相隔不到一公里,建成时间大约在零八零九年。因烧砖需要大量的土,在砖窑附近的耕地便被大肆挖掘,深达四五米的大坑触目惊心。被挖掘的除了耕地外,还有附近的荒地及以前所筑的堤坝。满目苍夷的土地上,那一个个的深坑让人看着心痛。那么多年两座砖窑会排出多少有害气体?对周围的村民健康又会造成怎样的危害?曾不止一次的看到过标有土地局的车辆进出,但砖窑的烟筒仍在冒烟。这些年县里为我们做了不少实事,又是修路又是通自来水,扶贫措施也很到位。我本来不想给我们砀山县抹黑的,但是那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国家的利益、损害农民的利益的可耻之人,希望政府能予以严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两个窑厂南北并相隔约600米,位于砀山县玄庙镇吴寨村陈庄自然村东北角,南侧窑厂占用8.77亩果园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北侧窑厂占用7.8亩工矿用地(即建设用地,拟复垦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窑厂均属于违法占地行为。经砀山县国土部门调查取证,南窑厂于2017年3月开始储备粘土待开工生产,造成了3.06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被破坏的违法事实。砀山县国土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立案编号:砀国土资监〔2017〕031号)。经砀山县环保部门实地调查,上述两家窑厂均未建设环保设施,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17年3月14日,砀山县国土局会同玄庙镇政府、环保局对上述两家窑厂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查封,并中止供电,责令其停产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