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7 11:35:14 来源:东方网 作者:孟木二梓
正在征求意见的《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提出,垃圾实行分类投放,随意投放垃圾最高将处以200元罚款等内容。(2月24日《现代快报》)
毫无疑问,出台这样的规定,目的是规范民众垃圾分类及投放行为,这并无不妥。
但从一些地方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来看,无论是通过罚款来惩戒违规者,还是通过奖励来鼓励民众进行垃圾分类,所收到的效果并不尽人意,以北京、杭州等第一批在全国率先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为例,十几年时间过去了,此项工作还是停留在试点阶段,这说明仅仅靠罚款根本推行不了这一工作。
实际上,能不能将自家的垃圾分类投放,关键在于市民有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和条件,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和条件,再怎么罚款也没用,而有了这种意识和条件后,这种罚款就顺理成章,让人心服口服。
换言之,罚款只是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一个辅助手段,真正让民众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还需政府的服务先行。以日本为例,人家不仅在垃圾袋上印上各种分类垃圾的名称,而且给各家各户发放一张分类垃圾收集时间表,这样不仅方便民众将垃圾分类,而且也便于大家投放分类垃圾。
更叫人叹服的是,由于不同的分类垃圾,有着不同的收集时间,这就意味着有些分类垃圾需要搁在家里一些日子,为此,不少国家都免费向民众提供小型垃圾桶或是垃圾盒,这样一来垃圾有地方可放,二来也避免了乱扔垃圾情况的发生。
可以看出,国外的垃圾分类工作所以搞得好,不仅仅是因为人家文明程度高、国民的素质高,而实在是因为政府提供了相当完备的服务,才确保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我们在这方面做的显然还不到位。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要想真正推广垃圾分类,唯有服务先行,为民众提供分类的方便,才能增强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也才能规范民众的投放行为。换言之,民众进行垃圾分类的自觉和文明不是凭空而来的,也绝非靠罚款罚出来的,更不是喊喊口号就能换来的,而是靠政府通过具体的服务引导、培植而来的,或曰民众的文明程度其实与政府提供的配套服务是成正比的,政府提供的服务越完备、越细致,民众的文明程度就越高,反之,文明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从这点来看,政府的服务其实就是文明的基础,只有打好这个基础,才可能建成文明的“大厦”,垃圾分类如此,其他文明建设也概莫能外。看来,过去那种重要求、轻服务的文明创建工作思路和做法,我们真得好好改改了。
一言以蔽之,垃圾分类工作,除了政府为民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若有的话,大抵都是搞形式、做样子,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根本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这么多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始终起色不大就足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