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集体和农民成为入市主体
或成立经济合作社,或由村委会代理入市
2017-06-11 09:20:0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 浩
“农地”入市,谁来入?这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临的关键问题。
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改革协调处处长王爱民说,入市主体关系着“谁来分配土地收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让他们成为土地的主人,激发管理、开发土地的热情。
作为全国钢琴生产基地,德清县洛舍镇的产品占全国的1/8,但因为用地受限,不少企业生产环境差。“有的厂房是村里以前养蚕用的平房。我们都不敢领客户来考察,怕他们看到简陋的条件,怀疑钢琴质量。”东衡村一家钢琴厂老板俞旭明说。
众多钢琴厂亟须开拓新空间。东衡村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产业园区。14家钢琴企业成为受让方,平均每亩价格高达21万元。邱芳荣说,“农地”入市后,土地金贵了,因此要合理设置入市主体,把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赋予集体和农民。
东衡村村支书章顺龙说,村里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村3000人全部是股东。刚开始,每股只有500元,通过入市,合作社获得出让金9000万元,每股增厚了60倍。“集体受益后,除固定分红外,其余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壮大集体经济。”
“为了增加透明度,村里把入市纳入民主管理,对入市前中后的各项事宜全程公开。”章顺龙说。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邱芳荣介绍,德清县结合浙江省的“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所有经营性资产量化入股,全县106个村(社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工商注册登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万农民成为股东。这些合作社具备市场主体资格,成为入市主体。“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入市,可以通过委托村股份合作社等代理入市。”
在入市主体设置上,各试点探索了多种形式。为了解决土地分散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问题,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以镇为基本单位,统一规划调整,各个村集体土地统筹入市。成立镇集体联营公司,按照公司法人结构运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保证了镇域内各村共享土地收益。
作为欠发达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集体经济组织弱小,当地探索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用地合同,激发村民自治能动性。
王爱民说,入市主体的设置要结合地方实际,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实现让利于民。特别要强化土地入市的民主机制,做到信息公开,决策公正,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保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