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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好了是资源

2017-05-26 09:00:26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浙江省农业厅

  近年来,浙江省重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停养殖场户40多万个),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全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生态美丽绿色发展(千场美丽、万场生态,已建成省级生态美丽牧场300家),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

  处理模式与进展

  畜禽养殖废弃物主要有粪便、污水、垫料和死亡畜禽,这些废弃物都可以通过资源化科学处理,变废为宝,实现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生态循环综合利用。一方面,大幅调减生猪养殖量,使养殖与环境容量匹配;据2016年报统计,全省保留规模养猪场8170个,年末生猪存栏573.8万头(比上年减少21.4%),限养量632万头;出栏1169.2万头(比上年减少11.1%)。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模式,促进资源化生态循环利用。

  畜禽粪污能源化生产沼气。2005年开始,浙江省实施了为期6年的二轮“811”环境整治行动,投入资金13亿元,治理畜禽养殖场14275个,建成雨污分流管网250万米,干粪堆积棚43.7万平方米,厌氧发酵池81.6万立方米,年处理畜禽粪便300万吨、污水能力2036万吨。随着“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的推进,关停了一些养殖场,目前全省畜禽养殖场建设各类沼气工程10798处,总池容122万立方米,年产气量8755万立方米,装机容量10567千瓦,年发电量1207万千瓦时,沼气用户20余万户,其中集中供气户数5万多户。

  沼液灌溉还田生态化消纳。沼气发酵池出来的沼液是资源化生态消纳利用的关键难题。近年来,各地探索建立了“猪-沼-作物(水稻、花卉、苗木、蔬菜、瓜果)”生态循环模式,以就地消纳为主、异地配送兜底,结合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加强沼液收集、贮存、施用配套设施设备和管网建设,大力推进沼肥综合利用。一是构建“业主小循环(桐庐万强农庄)、园区中循环(龙泉兰巨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区域大循环(兰溪市县域)”三级循环资源利用生态系统。二是积极培育沼液配送服务组织。对配送车辆、检测设备和运费进行不同程度的政府补贴,如兰溪市建立三个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配置车辆31辆(主体购置17辆、政府购置14辆),年运送沼液约40万吨,对沼液抽排运输服务付费每吨30元(养殖主体、种植主体、政府各10元)。据2015年调查摸底,全省39个县(市、区)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创建了66个第三方运行的沼液转运服务组织,拥有槽罐车488辆(运力1579吨),一般每吨运行成本30~50元,政府补贴10~50元。温岭市按养殖量补贴,每头猪补贴15元。三是探索液态肥等沼液深度利用技术。如宁波龙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沼液膜浓缩技术,生产沼液肥料,获得第一张农业部颁发的沼液肥料生产临时登记证。2013年以来,全省沼液年施用量稳定在1500万吨以上(去年1580万吨),灌溉面积300余万亩,基本实现了资源化利用。

  畜禽粪便生物发酵肥料化处理。生物发酵处理畜禽粪污特别适合周边生态消纳地不足的养殖场,共有接触式发酵床、异位发酵床和楼式发酵床三种处理模式,其技术路径是粪污与发酵床垫料(由稻壳、锯末、废菌棒、农作物秸秆等组成)通过机械或人工翻耙混合,经发酵菌等微生物分解有机质和氨等产生热量并减少臭味,蒸发水分,垫料经一年以上熟化后可以做苗木、果树的有机肥,做到养殖粪污零排放。目前,浙江省主推异位发酵床和楼式发酵床模式,温州、衢州、丽水等市政府政策支持鼓励推广,丽水市莲都区整县制推广楼式发酵床养殖模式。

  畜禽粪便肥料化生产应用。养殖场通过“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干粪集中收集加工成有机肥。截至目前,全省建成粪便收集处理中心240个,具有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150家,商品有机肥总生产能力约为150万吨,可消纳畜禽粪便600万吨左右。2013-2016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5650万元,补贴覆盖到全省60多个县(市、区),落实省补商品有机肥90.68万吨,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近300万吨。截至目前,通过增施商品有机肥等技术措施,全省已有140.15万亩标准农田质量由二等田提升到一等田。

  畜禽粪便饲料化生物处理利用。各地积极探索畜禽粪便饲料化生物处理技术,如杭州天元生态养殖公司猪粪养蛆,临安市潜川生态农庄猪粪养蚯蚓等,蛆和蚯蚓喂鸡,牛粪、鸡粪养鱼等生态循环饲料化生物利用;此外,还有如浙江一景乳业公司采用牛粪发酵生产沼气,沼渣经沼气烘干后用于牛舍垫床,安全卫生舒适,生态节约、循环利用。

  死亡畜禽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全省已布局建成运行无害化处理厂41家,覆盖53个县,总投资5.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2.9亿元,吸引社会资本2.8亿元。配置专业封闭式运输车128台,形成日处理400余吨,年处理近12万吨的处理能力,以病死猪平均重量20公斤计,年处理能力约600万头,集中处理占比已达70%。与此同时,未建集中处理厂的县,已建成区域性公共处理窑710个,2180个规模场(户)建设了自行处理设施,形成了以集中处理厂为主导,区域性公共处理窑或规模场自行处理为补充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格局。

  主要做法

  落实责任,层层考核强力推进。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农业、环保两部门联合制订了《浙江省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要求,科学测算和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引导养殖业主通过与种植业主签订契约等形式落实生态消纳地,促进畜禽排泄物就近就地利用。2014年,专门成立农业水环境治理办公室,各级政府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畜禽排泄物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并将相关指标列入各级政府考核。

  加强扶持,政策保障重点推进。 在处理设施建设上,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畜牧生态养殖小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以及养殖场标准化改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开展“811”专项行动的6年期间,争取中央及省以奖代补资金4.3亿元,累计投入资金约13亿元,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设施建设。在有机肥推广使用上,2010年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其中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补助200元/吨,其他地区150元/吨。市县财政也予以重点配套保障,鄞州、浦江、兰溪、龙游、路桥等不少地方出台了沼液使用补助政策,集中财力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

  完善制度,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的支持政策和具体要求。2016年,省农业、国土、环保、林业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省农业厅印发《关于深化农牧对接提升辖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要求(一县一方案、一场一策),促进畜禽养殖排泄物依法依规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创新机制,农牧结合全面推进。在循环模式上,从种养场户小循环、生态园区中循环和生态县域大循环三个层面,以有机肥加工、沼气工程和管网储运设施为依托,先后推出了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等一批成功模式。在服务方式上,引导鼓励种养不同主体间合作与融合,建立养殖场与基地对接的沼液配送服务体系,积极推广“猪—沼—菜(粮、茶、林、草、果)”等多种生态农业模式。在技术措施上,要求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并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种养平衡或畜禽污水达标排放。此外,积极探索应用热电肥一体化、狐尾藻生物处理、水禽上岸等技术,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主要问题

  政策支持和投入不足。与养殖污染治理长治久安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比,无论是工业化治理,还是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都还是处于起步阶段,设施配置、设备运行和维护能力还非常脆弱。特别是沼液输送配套设施建设、商品有机肥生产加工以及沼渣沼液、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等环节,还有许多难题没有解决,亟需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

  农牧对接不够紧密。目前,不少地方畜牧业与种植业之间脱节较为严重,多数畜禽养殖场没有配套种植消纳基地,种养业结合紧密度不高、配套面积不足、农牧结合配套设施不完善,田间地头建设储液池遇到土地障碍等。同时,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多数服务组织规模小、服务内容窄、技术力量弱、设施装备差,缺乏较强的废弃物收集、储运、加工和设施设备维护能力,也导致废弃物利用难。

  种植业使用有机肥和沼液积极性不够。由于猪粪有机肥肥效缓慢、沼液成分不稳、有臭味,亩均使用量大,劳动力投入较大等原因,随着劳动力成本的大幅提高,使用有机肥补贴150~200元/吨不足以替代化肥,直接影响种植业经营者使用商品有机肥和沼液的积极性。此外,由于商品有机肥生产门槛低,管理粗放,低、小、散特点明显,质量不稳、品质难以保证。

  沼气和沼液使用配套设施设备不足。一些没有配套建设发电的沼气工程不同程度存在沼气直接排放或者就地燃烧的不环保、不安全现象;沼液的储存、运送、灌溉等设施设备受各种因素制约,一些地方管网质量差,田间地头建设储液池往往受到用地制约,配套设施设备严重不足。

  工业化处理成本高导致持续运维难。目前,全省有403个养殖场采用工业化处理模式,以存栏万头猪场为例,治污设施投入约300万元(建设成本按每吨污水2.5万元计),每天污水处理费用(不计折旧)720元(产污水80吨、处理成本9元/吨左右),折合生产成本20元/头左右,猪价低迷时明显增加猪场运行压力。

  下一步工作和建议

  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设施维护、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加工、沼液配送生态消纳是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的三个重要环节,兰溪、龙游、浦江、仙居、温岭和鄞州等地在扶持政策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建议制定治污运维、沼液储存、运送、喷灌环节设施设备扶持政策,鼓励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将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列入农机具补贴范围;制定无害化处理用水、用电、用地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土壤有机质和地力等级提高的奖励政策,参照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支持沼气发电上网和农户直接用气补贴,以及对养殖环节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的指导性政策。

  强化行政措施,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和沼液。按600万头生猪存栏测算,年产生猪粪便约500万吨、污水约2190万吨,而全省有耕地面积2966万亩、经济林面积近3000万亩、每年10万亩以上新造耕地,养殖废弃物可以全部还田还林。从生态修复,耕地质量提升,新开垦耕地培肥和提升农产品品质等方面,强化行政手段,明确使用粪污、有机肥、沼液的具体指标和提升改良计划。力争到2018年底,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达到98%以上。建议完善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地等级提高的奖励政策,并提高商品有机肥使用的补贴额度,由目前的150~200元/吨提高至300~400元/吨,并扩大补贴范围。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制定农牧点量对接方案。浙江省农业厅已发文要求各地根据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和需要配套的消纳地面积,制定全县农牧对接资源化利用方案,即“一县一方案”和 “一场一策”,落实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议制定规范和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办法,在农业生产中限制或减少化肥使用,鼓励使用有机肥(沼液);环保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环境动态监管,依法规范排污行为,倒逼养殖业主自律。

  强化技术支撑,科学使用沼液沼渣。沼液是一种速、缓效相结合的优质有机肥料,既可用作基肥,又可用作追肥。建议组织开展沼液浓缩、沼液肥水分离技术攻关及沼液设施农业应用技术的研究,尽快制订出台不同时节、不同种植模式下各类农作物沼液、商品有机肥施用的时间、数量等技术规范,指导种植业经营者科学使用,提高沼液、商品有机肥应用的有效性、安全性。总结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推进过程中涌现出的好模式,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和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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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