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15:39:00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农业部赴云南调查组
云南省石林县处于滇东喀斯特高原核心区,近60% 是岩溶土地,其中石漠化、潜在石漠化面积约占2/3,地力瘠薄,保水能力差,生态保护修复迫在眉睫。2016 年,石林县和砚山县被确定为云南省两个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县后,石林县选择25 度以下坡耕地和土壤瘠薄地两季作物区, 以村民小组为单元,集中连片落实休耕土地1 万亩,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状,村委会与休耕农户逐户签订协议书,种植绿肥作物光叶紫花苕子,鲜秆直接翻压还田培肥。由于近年来种粮效益低,补贴收入高, 还能够改善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试点工作深受农民欢迎,1644 户农户已全部签订休耕合同书。石林县对国家休耕补贴资金兑现办法做出详细规定,明确1000 元/ 亩补助标准分两次发放,播种绿肥即将500 元/ 亩统一转入农户“一折通”, 经田间调查核实符合不施用化肥、绿肥还田等要求后,再兑付剩余500 元/ 亩。目前,去年种下的绿肥已临近成熟期,农业部门正准备开展验收,及时兑付剩余补贴资金。
石林县休耕工作进展顺利,总结起来主要是做到了“三发动、三结合、四坚持、四禁止”。三发动:一是发动乡镇、村干部广泛宣传动员、标注耕地界线、测量土地等,让农户详细了解休耕政策;二是组织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提出并实施技术方案,核实休耕面积,制作休耕地块到户图斑;三是发动农民落实休耕技术要求,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培肥, 投入腐熟剂提高有机质含量、控制病菌虫害,针对土壤检测情况补充中微量元素。三结合:一是与扶贫攻坚目标相结合,项目优先落实省级扶贫重点村,鼓励农民休耕之后外出务工实现增收;二是与当地农业产业园区相结合,便于农民就近务工,解决园区企业务工人员的不足;三是与保障粮食安全相结合,要求项目实施区域营养元素缺什么就补什么,三年休耕后恢复种植玉米,确保存粮于地、增产增收。四坚持:一是坚持先易后难,先以瘠薄瘦地休耕为主,再逐步向土壤趋于退化、趋于板结地块拓展;二是坚持承包耕地休耕,落实休耕地块必须选择农民二轮承包耕地,退耕还林地、开荒地不作为休耕土地;三是坚持提升耕地质量,对休耕地采取培肥地力和保护性措施,不减少或破坏耕地、不改变耕地性质、不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够复耕;四是坚持农民自愿,深入宣传耕地休耕制度重大意义,使农民从内心支持、自觉参与,实现连续三年对集中连片休耕地进行培肥。四禁止:试点期间一是禁止施用化肥;二是禁止种植玉米、马铃薯等主粮作物;三是禁止弃耕;四是禁止收割绿肥自用。
2017 年云南省休耕新增试点任务18 万亩,2 月底已将计划下发相关州市20 个县。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平华介绍,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正积极谋划多种技术模式,力争休耕土地收益不降低,初步考虑有两种:一是引进养殖企业组织农户种植苜蓿等绿肥饲料,过腹还田,农户亩均可增收近2000 元;二是组织农户种植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既能发挥豆科作物固氮培肥效力,又能增加休耕农户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