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2 14:54:0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潘林青 叶婧
受访者普遍认为,“毁约弃耕”看上去是种粮大户缺乏契约精神导致合同违约问题,实质上背后隐藏的是种粮收益低、农民贷款难、农业保险弱等“三农真问题”。
山东省临邑县富民家庭农场是德州市首家家庭农场,流转了3000亩土地种植小麦和玉米。富民家庭农场负责人魏德东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表面上看,种地还能赚钱。但我计算的成本中,没有计算农场中11个人的工资,以及农机具的折旧。如果将这两项成本加入,我去年不仅没赚钱,可能还赔了钱。”魏德东说。
“我流转了300亩地种粮食,一家四口人辛辛苦苦一年下来只收入了五六万元。再这样下去,还不如把地退了,我一个壮劳力外出打工都比这赚得多。”山东省临邑县广新家庭农场负责人李广新说。
山东菏泽、济宁等地不少种粮大户也反映,这两年玉米价格下跌幅度太大了,他们难以承受。2015年和2016年的玉米价格每公斤比2014年便宜七八毛钱,按玉米亩产600公斤计算,这两年每亩少收入四五百元,“种地越多,赔钱越多”,为了自保只能“毁约弃耕”。
据魏德东测算,小麦价格在2.5元/公斤左右、玉米价格在2元/公斤左右,种粮大户能保本并维持正常运转;如果小麦、玉米比这两个价格高,种粮大户能盈利,种粮积极性就会很高;而现在小麦价格为2.4元/公斤左右、玉米价格为1.5元/公斤左右,种粮大户普遍亏损、难以为继。
种粮大户“毁约弃耕”背后,还有多年未解的“贷款难”问题。他们认为,大户们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所需资金非常大,但因为缺乏抵押物和担保人,难以从银行贷到所需资金。“我去银行贷款,非让我找个公务员当担保人,我们全家几十口人全是农民,去哪里找公务员?最后贷款泡了汤。”山东省齐河县一名种粮大户说。
耿磊则认为,他“毁约弃耕”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想到农业风险这么大、造成的损失这么大。原本以为加入了农业保险,遭遇了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会赔偿,不会损失很大,但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虽然每亩土地都入了农业保险,但均达不到条款规定的十分苛刻的补偿标准,因此保险未能赔付损失,从而造成资金困难、后续投入跟不上了。
种粮大户“毁约弃耕”行为危害不小。记者采访了解到,从表面上看,“毁约弃耕”是种粮大户赔了钱,但实质上的风险“兜底者”却是农业和农民。在一些农业大县,种粮大户“毁约弃耕”使得宝贵的土地撂荒,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受访的“三农”专家认为,2014年以前粮价较高时,我国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土地流转热潮,一些原先从事农业领域以外的“新手”带着资金盲目涌入农村,贪多贪快流转土地,当遭遇自然灾害、粮价下跌等突发状况时难以有效应对,只能被迫“毁约弃耕”,不仅伤害了自身利益,还影响了农民收益、粮食安全和基层稳定。
对于种粮大户“毁约弃耕”行为,不少农民很无奈。“大户跟我说,要是不接受退地,今年租金就付不起了,还不如现在接受退地,年底损失不至于太大。只能盼着政府给协商协商。”山东一名农民说。山东济宁农民王建国也向记者反映,原先将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自己可以安心外出打工。现在大户把地退给他了,“种也不是,不种也不是”。自己种的话,耽误外出打工;不种的话,地撂荒让人笑话。思来想去,最后只好把地免费交给在家的邻居种了,每年白白损失了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