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8 21:40:53 来源:人民网 作者:
一系列数据表明,各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而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各地好举措持续发力的体现。
“反正你也枪毙不了我,抓我进去也不能把我怎么样!”12月7日,在河南驻马店驿城区某小区内,面对执行法官,“老赖”段立新(化名)还在推搡撒、泼口出狂言。
原来,党华(化名)在工地给段立新打工,完工后双方核算工资为15000元,但段立新一直拖欠。于是,党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段立新诉至法院且进入执行程序。然而,法官多次找寻,段立新都是躲藏不见。
12月7日上午,执行法官终于将其阻截。一看动了真格,段立新顿时态度急转,“别,别拘留我,是我不懂法,之前我做的不对,现在就叫家人送钱来!”不出半小时,段立新的家人携款抵达,党华终于拿到血汗钱。
近日,江西南昌高新区公安分局联合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也侦办、查处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帮助41名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80余万元工钱,项目负责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些“讨薪”案件虽小,却折射出各地严惩老赖、打赢为农民讨薪这场硬仗的决心。
在江西,欠薪企业被省里纳入“黑名单”,失信企业的被处罚信息,都通过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至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认共享。
在河南,河南省法院对隐匿财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意欠薪者,果断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硬起手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这类案件,我们加大了司法网拍力度,务必将财产兑换成真金白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河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对记者说。
同时,各地还积极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得到了进一步改革。
今年,山西省政府出台文件,规定在建筑市政、交通、煤炭、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要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保证金缴存不足的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考虑到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山西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可以减半预存,连续三年未发生的企业可以免缴存。”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杨优天告诉记者。
早在2006年,福建省就已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后来将这一制度扩大至建筑市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增大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覆盖面。日前,福建省在总结福州、厦门市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这项制度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