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0 16:07:0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朱剑红 高云才
去年以来,我带团队调研走访了几十个县,深切感受到,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制度创新和政策给农民增收带来了新机遇。
比如,山东禹城的农民增收以前主要靠外出务工,近年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空心村整治、新社区建设。仅房寺镇近2万农民就实现了就地村镇化,通过土地流转经营涌现出一批种菜大户、特色农庄,农民资产性经营性收入双增。
但是,我也很明显感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的“重城轻乡”“重工轻农”仍然存在,制约了城乡要素交换,阻碍了农民收入增长。所以,还是要城乡一体化发展,释放农民收入增长新动能。
——北京师范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刘彦随
近年来,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然而,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不明晰,资产资源要素的活力难以释放,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相对偏低。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
首先,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承包地、林地、草原、“四荒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效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其次,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发展民宿经济等新型商业模式,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实现形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同时,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同建等模式,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及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