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5 09:20: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在农村的实际土地流转中,有农民担心自己的承包权会流失,也有新型主体担心自己的经营权不够稳定。那么,亟需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厘定边界,给土地“经营权”定性,这样才能保护好集体、农民、新型主体三方的利益。同时,关心农业的网友也提出了个人的担忧。对这些担忧,大家是怎么想的?对经营权应该如何定性?三权如何划分边界?让我们来看看大家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