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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耕地如何长出干部福利楼

2014-04-01 09:09:00       来源:    作者:惊鸿

       建在闹市中心的经济适用房
 
  四川西昌市岔路口东路315号,是一座建筑精美的配套小区——民政家园。16层112套大套间住宅,1-3层为商铺,地下是车库。离州政府不足700米,居闹市中心。
  20多年前,这占地12亩的“民政家园”,还是西昌县西郊乡农民的耕地。当时,为了解决一些残疾人的生活出路问题,凉山州民政局所属企业凉山州民生福利公司得到了这块“行政划拨地”。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经营不善,福利公司难以养活不断从各县涌来并扩大的近60名的职工队伍,将这块地连同整个公司转包给某公司开发矿泉水。按照公司员工的说法,“这时期是我们日子最好、收入最高的时候”。
  2010年,公司周边的房地产开发开始热火朝天,同地段商品房价达到了每平米8000元以上。州民政局“按合同”终止了与某公司的承包合作,矿泉水生产寿终正寝。州民政局派来的新经理留下4名管理人员,其他员工全部遣散下岗,并拆除这块土地上的厂房及生活设施。新经理宣布,要在这块土地上给公司职工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设计这么大
 
  这个消息,让这个福利企业的职工高兴了好一阵子,但不久后员工们全都傻眼了:经适房设计了112套住宅,公司56个职工每人一套,其余56套归州民政局分配给局里公务员,还有3层商铺,不知要归谁,最最要命的是住宅只有两种户型:小的120平米,大的135平米。
  公司要求按照公司员工每户预缴28--30万购房款,这又把大多数残疾职工难倒了。按该公司员工刘邦凤的说法:“我们福利公司不景气,员工长期拿的都是仅仅够生活的低工资,即便最好的时候,一般残疾员工一个月也只有700元的收入,哪有余钱买这个房?我是停薪留职了十几年,在外边做了点生意,靠家人再集点资买了一套135平米的,其他很多职工根本买不起。”
  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设计的这么大?福利公司的许多职工希望经理能按国家政策设计一些60-70平米的小户型,这样他们借点钱,筹点款,或者贷点款也就能够买得起、住得上。在福利公司服务超过27年的残疾职工李××无奈地对记者说,“对于我们的要求,经理只是简单地回答:没办法满足你的愿望。”
 
   经济适用房初衷是救济低收入群体
 
  国家同意单位建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像李宁这样的困难户能够有房子住。那么不满足李宁们的愿望,彭经理到底要满足什么人的愿望,又是为了什么人的愿望而设计而建设?
  2013年12月9日,记者来到福利公司。该公司现在在一家餐馆的楼上办公,目前仅有5名员工,其中经理“关系在州民政局”,其余全部下岗拿低保。彭经理也非常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民政家园的一半住宅是归州民政局分配给公务员的。他宣称:民政家园的经济适用房的各种手续是齐全的,各种程序是合法的,分配方案也是经得起检验的。
  经济适用房建设有许多前置条件,违法了这些条件其实也就是违法了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为适应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体现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功能,防止经济适用住房户型过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国家出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的初衷,是对困难职工的一种救济。但如今凉山州福利公司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却让真正需要救济的残疾职工买不起号称为自己建设的“福利房”。许多人只好将含泪将指标转卖给有钱人。
 
   受惠的56个公务员少交了近4000万元
 
  于是,在行政划拨地上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变成了州民政局干部的福利。据介绍,民政家园以每平米约为2000元的价格“分”给了州民政局“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比周边的商品房每套足足便宜70万元,民政局56个受惠公务员因此少交了近4000万元。
  “福利公司56位员工中近半是残疾员工,除了极个别者,几乎都是买不起住不上,只能卖指标了”,公司残疾员工康三步说。这位年近花甲的老员工告诉记者,他是把离休父亲的房子卖了之后,才勉强买上这里120平米的房子。
  说起福利公司残疾职工的处境,福利公司经理彭其明显得很无奈:我们公司没有生产经营,拿什么来帮助困难职工?我们是坚决地不允许转卖指标,要转让也只能给有资格的人。至于私底下有什么行为,我们不清楚。他们要不买,一分钱也享受不到国家政策优惠。
 
   如果大多数职工买不起要降低建设标准
 
  就凉山州民政局福利公司的做法,记者专门讨教了该市住房改革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责任人,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是彝族自治州有自己的特殊性,但我们也严格要求我们的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普通职工70平米、处级90平米、厅级110平米。经济适用房的初衷就是面向普通职工、面向社会底层,如果在大多数职工买不起的情况下,要降低建设标准,目的就是要解决无房户。州民政局福利公司的做法,按说根本是通不过的,也得不到审批的,企业建设的经适房变相转给机关,是否合法,也值得考虑。
  “听说我们的经济适用房盖得非常气派,但3年来我都不敢踏入一步,看了会更加伤心。”如今靠200元低保过生活的福利公司员工李××告诉记者,他将购房指标卖了11万,“但那钱一分也不敢花”。他现在是同妹妹一起合租一套房子,“这辈子住不上自己的房子是肯定的了。”
  相对于这些残疾职工的落寞,西昌市岔路口东路315号的“民政家园”正笼罩在乔迁的喜庆里,一到3层的商铺正在火热招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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