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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土地流转公司激活农村发展

2016-08-01 09:34:20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局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护农民权益,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于2014年7月在岷江园区涉及的太和、悦兴、尚义等三个乡镇分别成立由区国资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公司。2016年,全部乡镇成立流转公司,实现了全区23个乡镇土地流转公司中介服务全覆盖。

  成立土地流转服务公司,就是为了发挥中介平台的“两个作用”:一是土地流转平台作用,为土地的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二是土地流转屏障作用,防止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公司坚持十步工作方法,实现了土地流转行为规范有序发展。

  成立公司。公司依法成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的职责主要是: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接受农民土地流转委托,与农户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做好产业规划,筛选引进业主,与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对业主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服务,确保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农民承包权不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变、种植作物品种符合产业规划布局;协调用工、用地、用水、用电等,调解土地流转纠纷。

  宣传动员。镇、村、组召开会议,层层宣传土地委托流转的目的、意义、流转方式和流转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有流转意向的农民自愿参与到委托流转工作中来。

  农户申请。户主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自愿参与委托流转,填写《土地委托流转申请书》和《农户承包地信息确认表》,外出农户可填写《外出人员土地流转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土地流转相关事宜。村民小组收集汇总农户流转土地情况,向村委会提出流转申请。

  村委会申请。村委会以组为单位,收集汇总农户流转土地情况,向土地流转服务公司提出流转申请,填写《流转委托申请书》。

  签订委托合同。流转服务公司接到村委会委托申请后,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与申请农户签订委托流转合同,约定保底土地流转费用和流转期限,并发布信息招引业主。在引进业主并正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前,土地仍然由农户自行种植;业主入驻后,农户按合同随时供地,涉及未收获的农作物补偿按相关政策办理。

  招商引资。公司将受托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流转费用、流转期限等基本情况由分管副乡镇长签字盖章后,报区农经站审核,经审核无误后通过“东坡土地流转信息网”或乡镇政府网站向外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引进业主。业主持法人代表证书、身份证向土地流转服务公司提出流转土地申请,并填写《土地租赁申请表》。

  资格审查。土地流转服务公司对业主提供的公司验资证明或个人账户验资证明、财务报表、产业发展方案等进行审查、备案。

  签订租赁合同。登记、验资、备案后3日内,土地流转服务公司会同申请业主到拟流转土地的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流转地块后,土地流转服务公司召集相关村、组干部和业主,共同协商流转费用、流转期限等事宜。协商一致后,公司与业主正式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同时合同公证,并进行分级审查备案。

  土地流转公司和业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时,业主到土地流转公司财务部交纳当年土地租赁金(采取先交后包的原则,以实物计价的方式)、风险防范金(一次性交纳100—300元/亩,如无违约现象,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一并退还业主,也可作最后一年的租金)、土地流转服务费(每年每亩8—20元,视具体情况而定,同土地租赁金一并交纳)。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的,每亩交纳1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到期拆除设施并复垦到原有耕作条件后,经区国土局、农业局、乡镇、村组验收后,无息退还复垦保证金。

  资料归档。土地流转服务公司负责整理、汇总合同等相关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跟踪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公司为农户、业主提供纠纷调解和其他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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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