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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土地确权“辩证法”

2015-12-15 11:22:41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邹承东 徐 刚 周 嵘

  “土地是庄户人的命根子,尽管收益不高但没人肯丢弃它。我既不能投入太多精力去管理,又担心自己的地被别人占了便宜。”在城里打工的李国庆是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领子镇龙泉村村民,他和妻子常常为家里的几亩地犯愁。土地可能产生的纠纷使得像李国庆这样的进城打工农民心里一直有后顾之忧。但自从2014年淄博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始后,“现在不管咱走到哪里,地种在谁手里,只要手里有证,咱那块地还是跟着咱姓,流转给别人种我也放心。”李国庆高兴地说。确权颁证,既解决了这些农民的后顾之忧又为他们增添了财产性收入。

  确权确股界限明确

  淄博市于2013年4月开始试点土地确权工作,2014年在全市推开土地确权。在淄博土地确权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些难题也渐次出现。张店区南定镇副镇长王志强告诉记者,“南定镇的企业多,发展很快,有许多村耕地面积已经很少,而且也分不清四至了。但又不能不确权,这为我们开展确权工作造成了困难。”对于这个情况,在确权工作最前线的南定镇泗河村党支部书记王目立非常有感触,“我们村的土地一直是集体经营,现在要确权确地,有些村民以为是要分地,一下子弄出来很多纠纷。”他不禁感慨,“确权,想想很容易,做起来很难!”

  南定镇遇到的困境也是淄博市在开展确权工作中遇到的一大挑战。“这些年来淄博经济发展较快,产生了部分城区村、园区村及土地面积少、四至不清的村,这些村有的土地状况比较复杂,有的是由于历史和村庄传统等各方面的原因,导致这些地方的土地难以确权到具体的人和户上。”淄博市农业局副局长李洪锴介绍道。

  淄博市农业局局长许子森表示,“怎么做好土地确权工作,我们的经验是依法依规,把握好政策界限,同时尊重地方上的一些实际状况和村民民主,‘确权确地’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确权确股不确地’没有具体的办法,我们积极请教各方面领导专家,制定出台了意见,指导一些村因地制宜探索确股。但我们始终坚持一个原则,能够确地的都要确地,坚决不允许跳过村民意愿、图省事‘确权确股不确地’。”据介绍,淄博市有2819个村共224.69万亩承包地完成了确权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其中,确地2738个村共218.23万亩,“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只有81个村,很好把握了政策界限。

  工作推进快速有序

  “刚开始开展确权工作的时候,不论地多地少,大部分农民还是很看重这件事的,有的人担心确地确少了自己有损失,有的人担心如果确股,自己以后就说不清楚哪块地是自己的了,工作很难开展。”淄博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刘志刚坦言,尽管如此,以法律的形式来将农民的土地固定下来,从长远看有利于农民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利于淄博的稳定和发展,这事就非做不可。

  淄川区领子镇杨家店村村民孙爱宁在确权工作刚开展时就很不理解。“我自己过去辛辛苦苦开垦的一些地,不给我确权,我不理解,种了这么久,当然是我的”,孙爱宁说。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不一致,是淄博土地确权过程遇到的一个普遍问题。有的村民在多年来的劳作中,自己多开垦了一些地,这些地在合同中没有标明,这些地确不确权,能不能得到公正对待,使得一些村民对确权工作心里有担忧。对于怎么动员这样的村民参与到土地确权中来,杨家店村村干部杨克义很有经验,他说:“关键就是要结合实际,从保护他们利益的角度来讲政策。”

  据杨克义介绍,淄博市专门出台了《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法规政策问题解答》,让确权工作实际操作人员有章可循。同时,积极发挥村民民主决策的作用,由村民代表大会商量解决有关问题。“拿我们村来说,最后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大家决定多出来的地不确权,但可以继续让开垦者继续耕种。”杨克义满意地说,“这样一来,既有政策支撑,又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去做工作的时候,不理解的人少了,确权工作就顺畅多了。”

  山东省去年提出3年内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的要求,而淄博仅花了2年就基本完成了有关工作,率先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省级验收,成为山东省第一个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的市。淄博市农业局副局长李洪锴介绍道,这主要得益于淄博市委、市政府对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视,淄博市在还未有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就已经自主配套了资金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而在快速推进过程中,淄博市丝毫不忘土地确权工作的质量,始终注重稳扎稳打,确保工作细致到位。在淄川区采访时,记者发现,区农业局专门辟出一件大办公室,用于存放档案,一村一柜,每套档案里包括承包户信息登记表、承包土地信息登记表、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各项资料,全过程一应俱全、一目了然。刘志刚介绍道,“我们在档案方面下了大工夫,专门制定了档案规范,明确要求各地要有专人负责档案工作,严格按照确权流程立卷、归档、存档,形成齐备的档案材料,确保有据可查。同时,把这些信息全部录入了信息系统,实现了联网管理。”

  抵押贷款激活权能

  “土地确权后,有了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像有了土地的身份证一样。”刘志刚向记者展示了淄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上,每户家庭多少口人、承包了几块地、每块地有多大、是什么形状、相邻四周都是谁,都记录得非常清楚。

  “通过确权,土地纠纷变少了,经营权益也有了保障,更能长远地做好规划,我也更愿意流转土地,扩大规模效益。”家住淄川区岭子镇的孙永军是一名有经验的老农民,他已经开始着手流转土地,扩大经营规模。

  “土地确权颁证后,许多农民就可以放心进城打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或者家庭农场来经营,将手中的土地资源变成资金收入,不用再为土地犯愁了,而承包他们土地的种粮大户或农业企业,也不觉得吃亏。一方面,因为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加快了土地流转进程,便于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还可以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另一方面,可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样,农业发展更具活力。”许子森深刻诠释了土地确权颁证的成效。

  早在2014年7月,淄川区就开始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农民凭借领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土地流转大户通过申请办理土地经营权证书,即可到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申请抵押贷款。

  西河镇翟家崖村农民李金柱是该区第一批”吃螃蟹”的农民。“我用家里的2.89亩承包地,在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后,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5万元贷款,解决了我家建设核桃示范园的资金缺口,就好像土地刚从沉睡中醒过来,变成了可以‘吐金纳银’的活宝。”李金柱激动地说。

  “淄川区通过流转交易市场达成交易349笔,累计流转耕地面积6万亩,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4笔,金额达到268万元。”淄川区农业局局长战振庆介绍道,“对于抵押融资工作,关键是这次确权颁证把基础性工作做好了,农民有了这个证,可以贷款,把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同时,我们要做好诚信和价值评估体系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贷款保证保险,让经营权贷款既有保障又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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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