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7 16:22:03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日前,省工商局发布消息,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辽宁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方案》选定沈阳、铁岭、朝阳三个区域,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的改革内容具体包括放宽个体户登记条件、创新登记方式、减少登记限制、提高登记信息化水平、探索个体户免于登记范围等五方面。
试点地区将放宽个体户登记条件,试行名称自主选择、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决定;放宽个体工商户提交材料要求,精简表格事项,以及一些不必要的填报事项;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探索申请人承诺制,对申请行为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在创新登记方式上,探索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流程,鼓励试点地区推行审核合一、当场登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探索个体工商户口头申报制,允许填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口头申报,由登记人员根据申请人口述帮助填写,填写后由申请人确认签字。
在减少登记限制方面,探索符合互联网网店经营特点的登记条件和登记方式,鼓励网店经营者申请登记;探索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变更经营者,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可以延续使用)、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等制度创新的条件与路径; 针对当地政府指定区域内开展季节性、流动性个体经营行为,可颁发经营期限不超6个月的临时性营业执照。
在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方面,探索微信公众号、移动端APP等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渠道;对农村种植、养殖业等个体经营活动,探索免于登记制度。
据介绍,试点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选定全部或者部分县(市、区),全部或者部分试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
目前,辽宁省有个体户200多万户,今年上半年平均每月新增3万多户。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环节的登记便利化水平,让商事制度改革的受益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