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4 16:00:57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为
昨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2017年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8.5%,上线为14%,下线为4%,各企业均可参照指导线调整职工工资水平。记者获悉,这是北京自2014年以来,连续第4年下调工资增长基准线标准。
市人社局介绍,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8.5%的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水平;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7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14%的上线(预警线);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4%的下线安排工资增长水平。
“企业应当结合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等做好增资决策。”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增幅,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上述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公布后,企业应合理确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 释疑
指导线是否有强制性?
据市人社局介绍,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企业工资指导线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虽然作为建议,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工资增长,但指导线也是政府在企业增长工资上的一个声音。”这位负责人表示,企业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企业若亏损怎么发薪?
对于经营不好甚至亏损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市人社局表示,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月。
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社保发展规划,未来的最低工资标准将稳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同时,去年北京市已将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纳入立法计划。
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司健表示,越是效益不好的企业越应进行工资协商。“效益不好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可能是经营管理、技术创新方面的原因,不能把效益不好的后果转嫁到职工身上。”
基准线为何4年连降?
记者比对近年来北京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发现,从2013年起,建议上涨幅度已连续4年下降。其中,上线由2013年的16.5%下降到今年的14%,基准线由2013的12%下调到今年的8.5%。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工资指导线的测算,早在1997年,劳动部就下发《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进行明确规定。
企业工资上涨的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最关键的两个指标就是GDP增速和CPI。“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增长的相关指标也有所调整。我们考虑到企业成本太高,指导线定得太高,企业涨薪的能力也不具备。”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