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7 16:17: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颜之宏
记者日前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为有效缓解厦门流动人口集中办理居住证问题,经福建省公安厅同意,特对厦门市流动人口的暂住证予以自动延期,凡暂住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后到期的,其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2017年11月30日。
据了解,自2016年12月1日居住证制度正式实施以来,由于厦门流动人口数量大、密度高,造成部分居住证受理窗口拥挤,申请人多次往返、长时间排队等待,给群众带来不便。
据厦门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凡暂住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后到期的,福建省治安管理系统会自动将暂住证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1月30日,暂住证持有人无需专门到公安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对于暂住证有效期已在2016年12月1日前到期的,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或连续就读证明,到辖区派出所或街道办、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居住证。
据介绍,在延长期内,暂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包括积分入学、医社保、出入境、车驾管、落户等惠民政策,与办理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一致。
另据记者了解,厦门市公安机关正在抓紧研发“居住证网上受理”功能,将推出微信受理平台。厦门市公安机关提醒,在厦流动人口不必急于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