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9 16:17:13 来源:新华社 作者:周楠
针对“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的问题,湖南省今年将对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湖南有51个贫困县(市、区),8000个贫困村,于2009年启动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已探索形成了分散安置、集中安置和特困家庭安居等模式。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湖南将完成8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
据了解,按照湖南省相关政策,今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考虑到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安置地在农村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可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生产附属设施用房,增加面积建房资金由县(市、区)统筹解决,不得由搬迁户负担。
湖南省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的最低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各县(市、区)必须根据当地实际和不同安置方式,合理制定补助标准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得出,不能因搬迁加重贫困人口负担。
为了确保搬迁对象能够既“挪穷窝”又“换穷业”,湖南省优化搬迁地点和安置方式,坚持小集中、就近安置为主,以业定搬、以产定搬,确保搬迁后能脱贫致富。集中安置区要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和就业容量,依托小城镇、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就业容量较大的区域实施,海拔在5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原则上不再设置集中安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