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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2017-01-06 15:48:55       来源:人民网    作者:庞革平

  记者今天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从今年起,广西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更好地保护人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这意味着多年来向森林过度索取的历史已结束,标志着广西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

  据了解,天然林具有植物种类丰富、结构和类型复杂、群落组成稳定、营养结构合理、功能更加健全的特点,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以及满足社会对森林资源的多种需求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广西林业厅副厅长陆志星介绍,广西现有天然林面积9886.63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1.7%。其中,国有天然林面积767.36万亩,占7.76%;集体和个人9119.27万亩,占92.24%。2016年4月,自治区政府已停止下达国有林场“十三五”期间的年天然林主伐限额,确保各林场不再开展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6年7月,广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开展天然工程区外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的六个省份之一。2016年8月,财政部拨付广西3.3814亿元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其中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2027万元。今年,自治区政府已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前,广西已经确定桂林、玉林、百色、贺州、河池等5个设区市作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的试点,并已将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分解到14个市、56个县(市、区)。今年,广西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作。

  在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商业性采伐的同时,广西在全区部署开展打击破坏天然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砍滥伐、毁林开垦、毁林造林、非法占用天然林地及以低产林改造为名违规采伐天然林等破坏天然林行为。2016年11月以来,广西的专项行动已出动车辆4000余台次,参加人员1万多人次,查处违法面积1870公顷、蓄积20900立方米,行政处罚274人,刑事立案121起,进入司法程序77起,有力打击了各种天然林违法违规行为。

  一直以来,广西都高度重视天然林的保护工作,对天然林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或只能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采伐,有效保护了全区天然林资源。据统计,2014-2015年,广西天然林年凭证采伐量约10万立方米,占天然林采伐限额的4.6%,占总采伐量的0.3%,从总量和占比来看,广西国有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程度并不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到2020年末,广西将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家级木材战略储备核心基地,基地建设规模2800万亩,净增森林蓄积量1.2亿立方米,可有力保障社会对木材增长及多样化的需求。因此,陆志星表示,今年开始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会对广西木材供应造成大的影响,更不会影响木材安全。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广西将通过补助资金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不仅可以保护好珍贵的天然林资源,使其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也有助于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陆志星表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打破了国有林场与林区原有的利益链条,形成了倒逼改革机制,广西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以进一步加快国有林场的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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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