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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扶贫资金变股金” 让贫困户搭上致富“快车”

2016-11-16 09:52:54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李松

  贫困户吴伦寿没想到,当了一辈子农民,如今变成了合作社股东和工人,不仅每年有近万元的土地流转、务工收益,还能享受1000多元固定分红。

  在南川区河图镇长坪村,畔园猕猴桃种植合作社在全区第一批试点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2015年区财政扶贫资金给合作社补助21.6万元,并按4000元/股的标准,配股给村里54名贫困群众。根据入股协议,合作社年利润在100万元以下,贫困户股东每年按入股扶贫资金的8%分红;利润达到100万元以上,则分红收益为利润的5%。

  “过去村里发展产业,不少贫困户因为缺钱,只能站在一旁干着急,扶贫项目很难扶到真正的贫困户。”畔园合作社负责人李娟说,如今合作社猕猴桃种植面积发展到400多亩,年产量20多万斤。“配股到户”后,平均每户贫困户股东土地流转、务工、分红等各类收入在8000元以上,增收效益明显。

  在部分贫困地区,过去一些财政补贴主要受益对象是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普通贫困户难以享受。除了流转土地有租金收入外,贫困户难以搭上农业产业发展的“快车”。

  “如果产业扶贫只扶持了大户,客观上就造成‘扶强难扶弱’‘帮富难帮穷’,让扶贫变了味。”南川区委农工委书记唐军介绍,但有些干部觉得贫困户产业发展基础差、市场信息闭塞,将有限的扶贫资金撒胡椒面式地直接分配给贫困户,脱贫效果也不好,而且容易助长一些人“等靠要”思想。

  如何破解产业扶贫中这一“两难”问题,既依托大户培育壮大产业,又搭建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对贫困户的带动作用?

  重庆结合贫困群众意愿,在部分产业扶贫项目中,扶贫资金“折股量化,保底分红”,一方面使贫困农户能参股加入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成为股东;另一方面,也可创新扶贫资金利用方式,既有利于财政资金监管,也能发挥长效作用。

  南川区三泉镇风吹村也试点了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由3个大户牵头,65户农民自愿参与,以土地或财政资金入股,组建水果蔬菜种植合作社。目前合作社陆续获得现金股14.7万股、土地股5.36万股。试点第一年,合作社就为农民发放了18.6万元务工工资和2万元股息。

  由于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效果较好,重庆市扶贫部门选定了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优质项目,并在武隆、黔江、万州等8个区县推广,规划投资1.8亿元,预计将带动1.5万贫困户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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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