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3 12:32:25 来源:新华社 作者:孙晓辉
由于担心村里的4亩地被收回,在县城生活了20多年的山东德州武城县东堤口村村民张凤兰一直没有将户口迁到城里。直到去年底,张凤兰听说武城县开始办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她才将户口迁到城里。
“谁都知道城里生活条件好,但俺担心户口迁到城里后村里的地被收回去,为了给自己留条退路,就一直没迁户口。”拿到《备案证》的张凤兰说,政府给发了《备案证》,村里原来有的相关权益全部给予保留,她没了后顾之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记者采访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民和张凤兰一样,一方面有进城的意愿和条件,另一方面也有对土地权益的担忧和顾虑。如何做到既保障进城农民的“权”,又维护进城农民的“利”,是一道难题。
为此,武城去年6月实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制度,对在县域内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保留其在原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由当地农经局发放《备案证》。持证人拥有原有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这“三权”的合法继承权。
“别小看这个红本本,它打消了进城农民一直担心的宅基地、农村耕地被收回的顾虑,而且明确了‘三权’的合法继承问题,越来越多的农民主动来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武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赵淑莉说,截至目前,已经给2100多名进城农民办理了《备案证》。
教育、医疗、就业创业服务、低保五保待遇好;进城落户农民在县城购房,县财政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农民专属优惠仍然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哪头炕热坐哪头”……
如果说允许农民带“权”进城意味着“村里有的全留”,武城县明确农民持证进城后可以享受市民、农民双重待遇,则意味着“城里有的全有”。
“让农民进城,进得来是关键,过得好才是根本。”武城县委书记张磊说,工作开展以来,武城县群众参与积极性很高。截至去年底,全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已突破50%,武城县也被山东省列为全省唯一一个实施产城融合就地城镇化的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