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2 09:39:08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杨玉龙
当前网络食品店数量激增,有些网络交易平台疏于把关,导致各种假证、套证、超范围经营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为此,一些省市食药监部门对“网红食品”的炒作套路进行揭示,同时与通讯管理部门合作,开展网络食品综合整治行动,通过核实网上食品的证照信息,从源头上精准监管。
作为互联网的伴生物,“网红食品”让一些美食爱好者趋之若鹜。社交媒体选购美食已成为一种消费“新食尚”,网页上的介绍让人胃口大开,纷纷下单;与此同时,“网红食品”无证销售、质量问题、逃避监管……也让人心存芥蒂,甚至惊恐不已。
“网红食品”身份特殊,而一些违规者更是善于钻空子。这其中的“黑套路”还是有迹可循的。一则推介起来光鲜诱人,却不能出示QS许可证;二则营销起来功效夸张,甚至将米酒炒成“灵丹妙药”;三则生产起来暗度陈仓,比如“网红面包”竟是过期面粉生产等等,这些“黑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实际上,我国《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在网站首页或经营活动主页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第十条规定,网络平台发布的食品信息应合法有效,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网红食品”要避免昙花一现,除自身守法经营外,更要靠“精准监管”来实现。一方面有赖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比如《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就对网络食品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像实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办理备案,以及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这就是在用规矩对“网红食品”加强监管。
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有针对性地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进行整顿;同时,对一些线下的“网红食品”,暂时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可采取人性化管理措施,将其临时备案进行统一管理,并纳入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环保监管范围。
对消费者而言,无论是追捧实体店还是线上的“网红食品”,在购买时,都应该对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等信息进行关注,这也是一种巨大的监管力量。人人都带上一副“监管”眼镜,一些不法之徒就会有所收敛,毕竟消费者是这些经营者的“上帝”。
“网红食品”如何避免红得快、黑得快?归根到底,只要经营者履行好主体责任,网络平台履行好管理责任,监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消费者吃上放心的“网红食品”就并非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