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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评论②维护农民权利 推动乡村法治强起来

2020-05-09 09:46:2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郭平稳

  维护农民权利 推动乡村法治强起来

  法治,是经济发展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法治是基础、是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考察时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推动乡村法治建设,首要的是维护农民权利,解决农民群众最反感、利益关系最紧密的问题。要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贯穿到维护农民权利,实现公平正义的方方面面,尤其是要注重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

  要用法治惩治违法者。“法贵必行”,打击违法犯罪是推动法治乡村的必然要求。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纵深推进阶段。那些农村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问题,将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的内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特别强调,要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治理假冒伪劣食品、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等,也都需要用好法治手段、加大惩治力度。

  要用法治约束执法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推动乡村法治的关键所在。基层政府和部门执法怎么样,老百姓看得最清楚、感受最明显。执法的效果也直接影响着也影响和决定了农民群众对乡村法治建设的支持意愿。要着力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将基层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逐步增加为农服务的法律内容,将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要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职责法定、持证上岗,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用法治保护大多数。乡村既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难点,也是民生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是推动乡村法治的主要内容。矛盾纠纷解决得好,法治手段就少用;解决得不好,法治手段就该出手。要以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浙江省安吉县建立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实现了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三结合,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把矛盾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化解在了基层,得到了总书记的充分肯定。

  乡村法治强起来,除了加强惩治犯罪、严格执法、化解矛盾等方面工作,还要在尊法、守法、学法上下功夫,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融入干部群众头脑,自觉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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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