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4 10:34:56 来源:央广网 作者: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对2018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情况。在脱贫攻坚领域,2018年一共有283个县摘帽,1386万人脱贫,深度贫困地区减贫明显提速。过去一年的工作,河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综合评价好,在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获得倾斜,在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获得4亿元奖励,这笔钱将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认为,国家决定对综合评价好的省区在第二年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各奖励4亿元,这既是对相关省区全体扶贫干部考核评价的一种肯定,也对刚刚走出贫困的地区具有“扶上马再送一程”的含义。
李长安:近些年来,为了鼓励贫困地区尽快摘帽,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奖励性政策,对提前或按时脱贫的地方,采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地方的扶贫工作予以奖励,同时也对参与扶贫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表彰。这样做的好处是,在贫困地区脱贫之后,由于不能再享受相应的贫困补助待遇,包括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税收减免等,有可能使得地方政策适应性变差。于是,中央将现有的向贫困县的转移支付从专项转移支付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可以稳定支付规模,而且有适当增长,这样脱贫县中央转移支付规模不但不减,而且能够获得依据脱贫人口数量拨付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2019年,我国计划再减少1000万以上贫困人口。与此同时,对脱贫攻坚的严格考评还将继续。李长安认为,扶贫奖励资金的使用也要巩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从而使地区真脱贫、脱真贫。
李长安:奖励脱贫地区,对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现象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客观地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少地方虽然一时脱贫,但脱贫的基础并不牢固,部分脱贫人口再度返贫的可能性也确实存在。如果能够将上级单位发放的扶贫奖励资金用于巩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比如产业发展基础、特色农产品的栽培和推广,或者加强对脱贫户的技能培训,那么扶贫工作就会产生长久的效应,从而达到“真脱贫、脱真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