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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不吃的鱼 岂能“游进”市场

2016-12-05 11:29:56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魏文彪

  据《新京报》11月底报道,天津塘沽部分养殖户不吃自己养的鱼,其大量使用违禁药品养的鱼,却在每年收获季节畅通无阻地销售到了市场上。

  其实,我国当前有关鱼类养殖的管理规定已经非常完备,可由于部分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现象,令各类管理规定形同虚设。就拿天津塘沽鱼塘养殖情况来说,按照《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养殖生产的鱼塘承包人必须依据承包合同向所在区、县政府领取养殖证,但当地鱼塘养殖者表示没有任何证书,也未向当地工商或渔业等任何部门备案。他们说:“不知去哪儿备案,也没人来查过”。还是按照该条例,渔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对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实施防疫、检疫工作,定期进行病原监测和调查;水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销售前必须进行产地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但当地水产局养殖科工作人员透露,小鱼塘一年难得抽捡一次;养殖户则表示,“从没听说过鱼还有检疫合格证”,出鱼时都是直接由鱼贩子用车将鱼拉走,销往各个农贸市场。

  农产品质量关乎千万民众的健康安全。唯有各地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职、积极作为,强化监管意识,加大监管力度,才会杜绝种植户、养殖户不吃自己种的菜、养的鱼,却任由使用违禁药品的农产品上市损害消费者健康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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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