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13:39:31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日前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国祥对此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与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国祥:我们国家正在全面深化改革,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我们国家城镇化在快速推进,经济发展变化比较大,人口流动也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产权会经常发生变化。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我们进行产权保护,完善这样的制度,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绝对性的作用,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以及处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新情况,按照产权制度来规范相关的行为,对于所有的老百姓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现在我们处在快速城镇化的阶段,有的农民工很可能要进城成为市民,如果产权保护到位,农民工就可以更加放心的进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过去,农民对农房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造成抵押贷款受阻,农民进城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不畅,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民财产权利难以实现。李国祥认为,《意见》的出台,赋予农民用益物权,核心就是要保护农民的权利,并让宅基地等原来的“死资产”在一定范围内流动,最后变成“活资源”。
李国祥:宅基地是我们农民作为村集体成员独享的权力,城市居民是没有这样条件来享受宅基地的,城市居民要想盖房子或者建房子,要么要购买宅基地的使用权,要么为这块土地来掏出让金。宅基地可以干什么,法律明确规定赋予农民用益物权,通常来讲,就是农民可以无偿的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并且永久使用,没有限期的规定。
深化改革就是赋予宅基地其它的权力,比如说抵押担保贷款这样的职能,当然现在还是在试行,将来试点完成之后,宅基地的权力还有可能扩大。从用益物权来说,现在农民可能要进城,可能这块宅基地就不需要了,那么农民不使用,可以有偿的退出,或者通过有偿转让的方式,来保证农民的权力。
它的核心是保护农民的权力,当然也划出了一些底线,就是用益物权是我们农民的,可以使用,但不是私有的,它是属于集体的,这一点是不能动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