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2 09:50:19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张友江
前段时间,东北雪乡临时加价宰客的事情,引发大家关注。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成为人们实现精神追求的一个重要方式。其中乡村旅游方兴未艾,甚至在一些地方表现得十分火爆。但在旅游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不难看到一桩桩,一件件旅游宰客事件,笔者以为极容易误伤乡村旅游。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无疑是振兴乡村的上策。因此,应尽量避免和杜绝类似雪乡的“宰羊”这种乡村旅游事件发生。
首先,发展乡村旅游需杜绝急功近利心态,应秉持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景区良好的口碑。其次,游客应主动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游客一旦被“宰”,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留好证据,主动依法维权。再就是,建立乡村旅游监管机制刻不容缓。当地相关部门应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对于出现的问题不可坐视不管,而应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弥补监管漏洞。此外,还应提高旅行社、导游的准入门槛,定期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宣讲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只有真正抓住了矛盾,才能解决问题,也就能够还旅游行业一份风清气正,给各地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