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2 15:36:2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等文件及中央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就加快推进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如何履行属地责任推进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地方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推进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产品(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市场消费信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地方政府要统筹好当地全国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规划,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农产品(食品)名录,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推进中要做到有人、有岗、有责、有手段,切实履行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职责,以早日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力争农产品(食品)重点企业及重要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为目标,切实加强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二、地方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推进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统筹规划,实现整体推进
各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负总责,并落实相关主管单位。各级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对追溯体系建设的属地推进责任。各级主管单位要发挥好综合指导、协调共进、监督考核、异常事件管理的职责,定期上报相关信息,同时解决本区域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主管单位划分落实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同时负责制定统一的监督考核标准及监督考核结果公示内容。依法公开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名单、每次日常监督检查日期和结果、举报电话、电子码查询系统。切实在政府层面做到全面统筹规划,力争实现整体推进。
(二)完善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全程监管程序和工作规范
各级主管单位要完善统一的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监督检查(包括全过程检查、专项检查、巡回检查)、监督抽检、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规范。各级主管单位对监管工作要做到调查到位、问责处罚到位、整顿到位。认真执行各项监管规定,落实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全程监管、线索调查、问责整改等“三项机制”,以及监督检查结果情况通报、加强工作规范优化改进,严厉查处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三)健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保障和队伍建设
根据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任务,结合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
根据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特点,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专业化培训考核的力度,对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相关要点培训,不断提高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专业化。各级主管单位根据地方政府关于本地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要求,探索制定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干部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条件和方法等激励机制,开展按人定岗分类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参与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人员荣誉感和成就感。
(四)建立监管责任追究机制
各级主管单位要制订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制,加强对人员的从严管理,通过实施检查等措施,对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日常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要进行监督问责;上级机关对监管部门是否按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是否公开等进行监督问责;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是否按时如实上报,是否存在瞒报等进行监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思路
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十分重要。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推进职责,将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保障投入。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统一联动,重抓落实
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实地调查、制定各项推进措施。要统筹协调、突出要点,将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到人。要制定严密的工作推进计划。要重抓落实、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根据工作任务,落实执行。
各级主管单位要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指导,制定工作制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将推进落实工作任务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相结合。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