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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土地改革激活乡村

2017-02-13 11:44:09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刘守英(学者)

  今年“一号文件”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简单是解决年度农业农村问题,而是为下一阶段农村政策方向确定主题主线。

  要激活农业农村农民,土地改革居于核心位置。没有实实在在的“三权分置”农地改革,就长不出新主体;没有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要素就活不起来;没有集体资产改革,农民财产性收益就增加不了。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唐仁健在解读“一号文件”时表示,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激活资源要素潜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改革的核心是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三大激活:激活市场,激活要素和激活主体。

  从文件内容和新闻发布会上的解读来看,中央对解决下一阶段“三农”问题的思路已经非常明确,那就是,不仅要有城乡统筹,而且要有改革;不仅要通过资金分配和公共政策解决城市有、农村没有的问题,而且要通过改革解决乡村活起来的问题。

  过去一段时期,中国的“三农”政策以城乡统筹为核心,重在解决“城市有、农村没有”的问题,有许多政策是针对分配问题。但是,如果不激发农业农村自身活力,在大格局难以改变情况下,“农村永远分不过城市”,人口、土地、资本的流动必然是单向的。中央政策的着眼点转向“乡村怎么活”以后,以改革释放农业农村活力就成了题中应有之意。

  要解决“怎么活化农业农村”的问题,绕不开土地改革。如果不推进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改革,就培育不出农业生产经营新主体,就改变不了中国农业以传统小农为主体的困局,农业形态和发展模式就改变不了;如果不推进宅基地改革,就不能激活要素,城乡资源的双向流动就无法落地,就活化不了乡村,乡村很多产业就长不出来;如果不推进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乡村发展的资本问题就解决不了,就盘不活集体资源、资产,农民的财产性收益就增加不了。

  许多人士注意到,今年“一号文件”在土地改革方面有所推进和突破。除了要求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及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颇受瞩目的是,“一号文件”在徘徊已久的宅基地改革上也有所推进。

  文件提出,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同时,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但“一号文件”强调,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

  过去,中央政策在宅基地问题上一直比较慎重,多年就是“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较为原则的表述,今年“一号文件”在这方面有很大突破,这不仅是表述上的变化,可以看出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上也有所安排,从政策和制度上有很大突破。

  非常重要的是,今年“一号文件”对宅基地的权利体系形成了一个基本架构。可以看出,在农地三权分置以后,如何构建宅基地在所有权、使用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中央已经有所考虑,下一步需要在15个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总结基础上,就如何落实集体所有权,如何保障农户占有和使用权,如何实现集体所有宅基地的经营权上给出具体安排。

  “一号文件”关于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发展的改革应该引起关注。中国前些年在征地谋发展和指标管制下,乡村没有了发展空间,这次文件在这方面的一些表述对于解决这一问题,有一些接地气的东西,一个是调整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一个是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方式入市,用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为农村三产融合提供用地空间。

  土地改革的目的是要解决乡村活化问题,这里最关键的还是集体建设用地与宅基地改革,期待在2017年试点结束后,按照三中全会精神,顺应乡村发展实际,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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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