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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认为

产业扶贫简单化不行

2016-12-18 09:46:3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永平 王 浩

  关键要带着贫困户干,真正融入产业链。短期化、简单化苗头需重视

  脱贫攻坚离不开产业。“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实现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记者:产业扶贫难度不小,该如何更好推进?

  汪三贵:产业扶贫是最有效、最根本的脱贫措施,也是难度最大的措施。从大环境看,许多农产品国内外价格倒挂,成本快速攀升,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农业产业发展面临不小挑战。而产业扶贫以脱贫为目的,要对准人头,带上发展能力弱的广大贫困户,难度可想而知。

  当前各地推进产业扶贫,探索出不少好做法。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了短期化、简单化苗头,应该引起重视。有的地方只考虑脱贫期限内的事,至于以后贫困户怎么可持续发展,考虑不够。有的地方变相给钱给物,有的地方搞资产性收益扶贫,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并没有真正融入产业,一旦没有了优惠政策,很容易返贫。

  产业扶贫关键要带着贫困户干,把他们组织起来,真正融入产业链中,培育持续增收能力。

  记者:如何让贫困户真融入?

  汪三贵:首先要选准产业。这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避免政府用行政手段强推,损害农民利益。扶贫产业要深挖“特色”,比如许多贫困地区工业落后,农业生产方式原始,但恰恰生态好、污染少,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有优势,贫困地区重点应该发展适合当地生态和环境资源、有竞争力、高品质和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满足高端消费的需求,从而有效缓解土地、水等资源不足的劣势。选择特色扶贫产业要从市场角度因地制宜考量,不能千篇一律。

  增强产业扶贫的带动作用,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让贫困户直接参与生产。通过“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企业选好产业,统一技术、统一销售,贫困户只做能做的事。

  二是就业带动。这种模式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让贫困户获得工资性收入。

  三是资产收益模式。贫困户通过自有土地、林地、宅基地和扶贫资金、贷款等量化入股,获得固定或浮动分红。这种模式适用于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起到补充低保的作用。

  四是复合模式,即把就业、直接参与产业和资产收益结合起来。比如有的地方搞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贫困户入股,每年获得固定收益;山庄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收购土特产品;到旺季,不少贫困户在山庄打工,让贫困户充分参与到产业中,在产业发展中不断提高创收能力,实现可持续脱贫。

  “长短结合”需完善考核,更注重贫困户持续增收能力

  记者:培育扶贫产业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而脱贫时间紧、任务重,“长与短”的矛盾如何解决?

  汪三贵:从长远来看,贫困户实现持续脱贫,要么是产业,要么是就业。

  解决“长与短”的矛盾,需要完善考核办法。现在的考核过于注重结果,贫困户收入是主要指标,脱贫简化成了贫困户收入过线。实际上,更应该关注“收入是怎么来的”,有的地方给贫困户送成年猪,只要卖掉就能脱贫,这种扶贫,不仅造成了扶贫资金的低效使用,而且让贫困户失去了内生动力。

  应该把“贫困户的持续增收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不仅要算收入账,还要看增收能力,这样才能杜绝短期化扶贫的做法。

  产业扶贫应该建立可持续性的受益机制,而不是短期几年的收入提高,需要不断改进完善。比如有的地方发展猕猴桃、茶叶等,需要三到五年才能见效益,前期需要过渡性政策扶持,让贫困户既有收益、产业也能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越是贫困地区,越缺少有实力的市场主体。这需要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互不信任,政府担心企业套取扶贫资金,企业怕政策不稳定。一方面,政府要转变职能,多通过政策引导,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另一方面,新型经营主体也要沉下心,真心扶贫。现在的扶贫政策力度这么大,用好政策资源,与贫困户一道发展,实现多赢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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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