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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的关键是完善利益联接机制

2016-11-25 14:10:11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农村工作通讯》评论员

  产业扶贫是所有扶贫政策的重要基础,培育产业是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近年来,全国上下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必须抓好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各地积极探索了多种产业扶贫模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由于利益联接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在产业扶贫中仍存在三大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弱,难以应对市场、自然、质量安全三重风险,扶持项目实施难,产业发展效果差,个别贫困户甚至低价转手卖掉扶贫部门提供的种羊,杀掉种兔吃肉,拿扶贫款去渴酒、赌博等;二是项目资金直接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缺乏规范有效的利益联接机制约束,不能有效发挥扶贫政策作用,贫困户无法受益,个别新型经营主体甚至假借贫困户名义使用扶贫资金,或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等;三是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很多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未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市场价格好时“老板赚大钱、农户赚小钱”,市场价格不好时“老板夹包走、农户干瞪眼”。

  实践证明,完善利益联接机制是抓好产业扶贫的关键环节,也是科学推进精准扶贫的重点任务。分散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在市场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在资源整合和利益分配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的协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用什么样的机制将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接起来,在发展现代产业的同时,让贫困户和贫困村分享产业发展的红利,是做好产业扶贫工作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

  可喜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在产业扶贫中积极实践,探索创新出了多种有效的利益联接机制和模式。一是优化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把贫困户精准受益作为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的前置条件,硬性要求每获得多少万元的财政补助或贴息支持,必须至少带动多少户建卡贫困户增收脱贫,让新型经营主体承担起相应的扶贫责任和义务。二是财政资金配股到户。积极支持贫困村建立专业合作社,引导村内贫困户以承包土地入股,同时将财政扶贫资金以股本金的方式安排到合作社,合作社按一定标准配股到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贫困户按股分红。配股到户模式,让资金变股金、让农民变股民,既能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又能有效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实现脱贫目标。三是返租倒包领养领种。对有劳动力和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先行建设农业园区和设施大棚,引导贫困户以返租倒包等方式参与生产,生产结束后扣除成本作为贫困户经营收入。四是产业托管,对没有劳动力和没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采取产业托管模式由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托管,收获后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按实物收益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五是就业务工创收,以园区为载体和平台,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劳动能力有限、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的贫困户和其他剩余劳动力,为他们提供工资性收入脱贫。

  总之,完善利益联接机制,破除产业扶贫瓶颈,事关产业扶贫的持续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引导贫困户之间、贫困户与普通农户、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加强联合合作,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到一起,实现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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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