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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式治理何以屡禁难绝

2019-07-31 16:20:34       来源:半月谈网    作者:记者 李劲峰 梁建强 张丽娜

  

  为提升街面整体形象,要求所有商户招牌大小、颜色、字体统一;为达环保标准,打造“无猪镇”“无鸡镇”;为推进厕所革命,强制农户采取不太合适的设计方案……不少地方出现的此类“一刀切”政策,让基层群众叫苦不迭,基层干部也颇有怨言。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尽管与现代化治理理念相违背,但有些地方为追求快速“见效”,工作部署“齐步走”,“一刀切”政策屡禁难绝。专家表示,杜绝“一刀切”治理方式,需要强化依法行政思维,提升政策举措精准化。

  群众诟病不止,干部备受其苦

  中部某集镇居民吐槽说,当地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要求所有沿街商铺招牌都必须使用红色。“包括中国移动这些长期使用蓝色招牌的店铺,甚至丧葬行业店铺都被要求使用红色招牌,让人哭笑不得。”

  “政府出台规定规范店铺招牌长宽高及其悬挂方式等可以理解,但要求包括特殊行业在内,所有招牌颜色、字体保持一致就太不合理了。”该居民表示,这种要求并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纯粹是基层政府拍脑袋、一刀切的做法。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说,像地方政府对摩托车、电动车一禁了之、一限了之,这样的思路和做法都是政策管理低能的表现,不仅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也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背道而驰。

  一些“一刀切”政策纯粹就是乱作为。如生态环境部去年8月通报典型案例显示,陕西省彬州市打着大气污染治理的旗号,违规设立3处进出城区的重型车辆冲洗站,规定进出站的车辆无论是否干净都必须交费洗车。这让许多司机很不满。

  与此同时,一些基层干部也备受政策执行“一刀切”之苦。“治理大棚房非常有必要,但必须建立在调查清楚,分门别类的基础上。”西部某分管大棚房整治的副县长说,实际操作中,划定一条线,不管合理不合理,就要基层去执行,这让他们很犯难。

  某基层农业部门负责人说,有的地方将建在农用地上超过一层的建筑物就认定为“大棚房”,实际上很多都是建在政策允许的设施农业用地上,而且盖两三层也是为节约用地,“这种超过一层就得拆的要求,让很多现代农业投资者损失惨重”。

  追求“快速见效”,只能“先干再说”

  公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可遭到社会普遍“诟病”的 “一刀切”政策为何依旧在基层治理中屡屡出现?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背后主要有三方面因素。

  一是盲目追求快速“见效”。半月谈记者在长江沿岸某地采访发现,畜禽和水产养殖业一度比较兴盛,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时,地方政府急于取得成效,直接推出了“一刀切”的关停措施。由于前期并未给群众预留足够的时间,突击关停,导致大量水产品集中上市,价格下跌,许多养殖户遭受了巨大损失。

  一些地方在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或者对相关巡视工作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时,往往希望政策“马上见效”,类似“无猪镇”“无鸡镇”等环保要求,或者为推行火葬发生的“抢棺材”事件,背后都是追求政策出台、基层治理“立竿见影”所致。

  二是政策制定缺乏统筹。有基层干部反映,当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全覆盖,所有集镇、村居厕所都必须采用栅格式污水处理。实际上当地已纳入污水管网收集三年计划,各类生活污水都将集中收集处理。按现在的要求,设施用不了两年就都会“闲置”,造成资金浪费,基层很为难。这种“一刀切”式政策,就是缺乏统筹和弹性,在工作存在交叉的跨部门领域表现尤为明显。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很多“一刀切”问题出在部门出台政策前没有经过充分调研。有的政策不够细化,一根标尺应对基层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有的政策缺乏反馈渠道,很多干部有意见不敢提,宁可先按政策操作,“出了问题再说”。

  三是形式主义思维作祟。北方某地农村居民表示,去年冬季,村里突然通知不让用煤烧炕,必须用电热炕板。还有村干部放话,发现谁家烧炕就要罚款。此后,当地政府回应称,当地是在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并给予财政补贴,但有个别村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已对相关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一刀切现象在基层经常出现,背后也有政策执行层层加码的因素。”一位基层干部坦言,为了体现对上级部署工作的重视,一些地方把倡导性、引导性工作异化为强制性要求。这种“齐步走”的工作推进方式,表面看“有魄力”“力度大”,然而落实的真实效果却往往适得其反。

  精准施策,谨防“一刀切”移花接木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与部分地区,已针对性治理“一刀切”。

  生态环境部在去年下半年发布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出台细化防止“一刀切”的有效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湖北省制定的《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中要求,对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具有合法手续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等项目、企业、行业,均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业、关停整治措施。

  此外,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明确,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应对督察的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将受到不同程度处分,甚至涉嫌犯罪的将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一刀切”政策开始搞移花接木。中部多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反映,遇到上级部门前来检查、督查时,地方政府担心指标不符合要求,就让企业一律采取停产应对。可在对外发布消息时,却说成“企业停产检修”“企业升级改造设备”,本是地方的“一刀切”要求,却摇身一变成为企业的“自行选择”。

  多位受访人员认为,基层治理中,应当避免脱离具体实际的“一刀切”做法,克服急功近利和懒政思维,更多下“绣花”功夫,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时,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表示,首先要强化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对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政策支撑的行政举措,实施前都应经过合法性论证,不能“拍脑袋”就要求各地“齐步走”“限期必须完成”;其次是要加强治理精准化,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差异特点,避免野蛮式、强硬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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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