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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虾蟹市场猫腻 76元大螃蟹38元绳子钱

2017-06-05 14:16:51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76元大螃蟹绳子占38元,绳子有多大,摊开近10m2。 电商巨头扎堆线上线下疯狂,市场超千亿背后乱象多。

  螃蟹横行上市 记者探访北京各大海鲜市场  

大洋路海鲜市场,到处售卖绑着粉色吸水皮筋的螃蟹。

  大洋路海鲜市场,到处售卖绑着粉色吸水皮筋的螃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螃蟹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不再是奢侈品,早已“爬入寻常百姓家”。在海鲜市场,买螃蟹绑搭草绳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近日,北京晨报记者走访京城多家海鲜市场发现,商家通过绑吸水皮筋、极粗塑料绳和使用海鲜专用塑料袋等多种手法“花式”加重,消费者稀里糊涂就为这些东西买了单。专家认为,这类“潜规则”是不理性竞争的后果。律师认为,商家做法涉嫌欺诈,消费者可索赔。

  

京深海鲜市场买来的膏蟹,解开湿塑料绳后,蟹腿已断。

  京深海鲜市场买来的膏蟹,解开湿塑料绳后,蟹腿已断。

  朝阳区大洋路海鲜市场 袋子加皮筋占重达三成

  “在市场上买螃蟹,上面绑的皮筋足足有二两,150块一斤的螃蟹,皮筋就压秤30多块,明目张胆地合理、合法化了吗?”近日,有消费者在微博发出这样的疑问。虽然买螃蟹扎草绳已是行业潜规则,但绑绳比重如此大还是让人难以接受。为了一探究竟,北京晨报记者近日走访市内几家较大的海鲜市场。

  北京晨报记者来到网友反映的朝阳区大洋路海鲜市场,在大厅外的个体商户内售卖的多为湖蟹,螃蟹体型较小,分不同重量按只售卖,并没有看到螃蟹绑着夸张的绳子。

  进入海鲜大厅后眼前变得玲琅满目,螃蟹也五花八门,粗略统计,有近二十家商铺售卖螃蟹。纵观水箱里的螃蟹都“束手束脚”,有的小螃蟹用的是较细的皮筋,价格多在50元一斤左右,较大的螃蟹则都用手指头粗的粉红色吸水皮筋缠绕,螃蟹价格也是小螃蟹的两至三倍。记者拎起其中一只轻轻一捏,皮筋里就有水渗出。一位商贩告诉记者,绑皮筋是为了避免螃蟹之间打斗和相互伤害,否则会增加损失。捆绑皮筋粗细不同,该商贩解释是因货源不同。

  随后,记者在其中一家名为“曾氏海鲜行”的商铺询问梭子蟹价格,店员挑选其中一种个头较大的,报价150元一斤。见梭子蟹的两个大钳子被皮筋绑得严严实实,记者提出去掉皮筋重新称重,但被店员否决。“我们来货都是这样,不能拆了卖的。”他还屡次强调,绑着的皮筋并不重,仅有5钱。最终,店员以102元再优惠2元的价格将一只6.8两的梭子蟹装袋售卖给记者。

  记者将螃蟹拿出带到市场的“公平秤”上重新称重,原本应为6.8两的螃蟹却凭空消失了0.6两,变成了6.2两。记者又将螃蟹身上的吸水皮筋解下来,发现螃蟹净重仅4.6两,而店员所谓“五钱”的皮筋实为1.6两。这意味着,记者花了100元购螃蟹,其中24块钱花在了吸水皮筋上,同时又被商家称重时“坑”了9块。

  那凭空消失的0.6两到底是怎么被坑的?记者带着螃蟹找到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对方解释,螃蟹绑绳是为了将价格降下来,但不会存在缺斤短两的现象。带着螃蟹,记者随同工作人员再次回到“曾氏海鲜行”,店员将螃蟹装进一个新的塑料袋再次拿到公平秤,称得结果仍为6.8两,并未缺少。记者这才意识到,原来那0.6两是黑色塑料袋的重量,商贩在未说明的情况下将螃蟹直接装袋称重,意味着吸水皮筋和塑料袋均以150元一斤的价格售卖给消费者。

  对此,市场工作人员解释,大厅内的水产专用塑料袋均为有偿使用,每个商铺前都张贴了水产专用塑料袋有偿使用的价格明细表,最大的塑料袋为4角一个,最小的为1角。但对于该店员未加说明却连袋称重的情况,工作人员并未批评或惩罚,而是“和稀泥”地和记者说道:“他虽然没明说,但优惠你的那2块钱,补的就是塑料袋多收出来的差价,你就别计较了。”在记者强烈要求下,市场工作人员协调商贩退货,商贩也极不情愿地退还了记者100元。

  

岳各庄海鲜市场,购一斤一两螃蟹,绳子占6两。

  岳各庄海鲜市场,购一斤一两螃蟹,绳子占6两。

  丰台区京深海鲜市场 76元大螃蟹38元绳子钱

  次日,记者又来到“北京最大的海鲜集散地”——丰台区京深海鲜市场,还未进市场就有扑面而来的海腥味,走进市场也是遍地的小龙虾和贝类,让人口水直流。但在此处售卖海蟹的摊位上,并未见到像大洋路海鲜市场一样的“专用塑料袋”,但许多螃蟹的大钳子上也都绑上了指头粗细的吸水皮筋。在走访过程中,多位商户均拒绝了记者将皮筋解下称重的要求。

  其中,有一种颜色青黑的大钳子螃蟹被摆在摊位上售卖,它身上绑的红色塑料绳异常粗重,有人走过时商贩们会上前殷勤叫卖。记者在大厅内靠东侧的一个商铺内咨询,店员称此类螃蟹为膏蟹,“肉多、膏多,好吃着呢。”问及为何绑着的绳子如此厚重,店员称因这类蟹钳子很大、攻击性强,“不绑结实的话会攻击同类,还会攻击人呢。”记者见一只螃蟹眼睛转来转去,十分机灵,便提出要购买一只,并再三嘱咐店员“要挑只好的”。

  只见这位年轻小伙子从第二层的箱子里仔细挑选了一会儿,随后拿出一只膏蟹念叨“这只好,这只肯定好”,并迅速装进袋中称重。“一斤95,刚好一斤。”他快速将螃蟹拎下秤台张口要钱,但他身后的电子秤刚刚明明显示的是0.8而非1。记者提出质疑后,小伙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拎起螃蟹重新称重,又改口说:“是8两,给76块钱。”

  付钱后,记者试图在大厅内找一台公平秤重新称重,却发现大厅内的两台公平秤均不显示数字,旁边张贴大字提示“秤坏”。好在北门门口的岗亭里设有一个较大的公平秤,记者前往称重。

  拎着螃蟹走进岗亭不过几分钟的路程,但到达后,店员挑选的“肯定好”的螃蟹已经死了。将粗重的红色塑料绳剥下后,才发现螃蟹右边的钳子早已断裂,只是刚刚被红色塑料绳绑着看不出来。不光钳子断裂,螃蟹的右腿也缺了一条。再将这只膏蟹身上的塑料绳解开称重,发现绳子整整4两,与螃蟹一样重,也就是说,记者花76元购买大螃蟹,最终塑料绳占了38元,整整一半。

  记者无奈拎起螃蟹再次回到商贩的铺位,拿出螃蟹给对方看要求退货,年轻小伙儿连连解释这并非商铺的问题,而是记者操作不当。“我卖给你时候是肯定是好的,你路上拎太用力了才把它腿拎折,把螃蟹拎死了,你可得小心点儿拿。”并最终以此为由拒绝退货。

  京深海鲜市场工作人员也解释,遇到这类情况时很难鉴定过失方是谁,且买卖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对方所言不实,因此消费者在维权时会比较困难。

  

一只螃蟹身上绑着的绳子,展开后足够铺平两个乒乓球桌。

  一只螃蟹身上绑着的绳子,展开后足够铺平两个乒乓球桌。

  专家回应

  海鲜与渔业专家樊旭兵: 亟待相关标准改善市场环境

  螃蟹绑绳售卖由来已久,早已成为一种人人皆知的行业“潜规则”。海鲜与渔业专家樊旭兵介绍,早些年,螃蟹绑绳一方面是为了限制其活动,减少它的攻击性,避免自相残杀;另一方面,吸了水的绳子也能让它们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存活率更高一些。

  但如今运输业相比从前已十分发达,樊旭兵认为,通过打湿绳子来保湿这一方式早已没有必要。“国外也有很多诸如龙虾之类攻击性强的海鲜售卖,它们的大钳子都是用比较科学的橡皮筋或者专用的橡皮箍来固定,质量非常轻,只有几克。”

  那为什么我们的螃蟹市场上“五花大绑”的风气还是大行其道?樊旭兵解释,这些增重绳子多是生产商和一手经销商绑上去的。因这一群体对价格非常敏感,每斤海蟹价格相差一两元可能就对出货数量有很大影响。不光螃蟹,其他海鲜类产品都有类似情况,通常上游商家会通过包冰、泡药、绑绳等方式来增加海鲜重量,从而降低价格。长此以往,螃蟹绑绳增重已成为业内人人皆知的“潜规则”,包括终端消费者,均需带绳子一起称重。

  “但这其实是一种很不理性的市场竞争。拿虾产品来说,包冰保鲜是必要的、没问题的,但如果包50%的冰那就太过分了,螃蟹绑绳也是同样道理。”樊旭兵表示。

  但问题也并非无计可施。樊旭兵解释,此前市场上对虾包冰情况严重,在2013年,农业部发布的冻熟对虾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冰衣重量≤20%,明确了净含量与冰衣的计算方法。在“限冰令”之后,对虾包冰的情况有明显好转。但目前,国家层面对于海鲜类产品的具体规定仍十分缺乏,与此同时,相关行业协会对螃蟹绑绳也没有一个适用的固定执行标准。

  也有一部分省市已经选择先行。2011年,浙江省质监局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三门青蟹》,规定了“三门青蟹”这一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该标准着重对肥满度、蛋白质含量、捆扎物重量等指标进行了细致描述。“虽然也是基于打造三门青蟹的品牌,但这一做法是值得业内肯定的。”樊旭兵说,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执行力度有限,更多的还是需要靠政府部门立法和监督,才能根本上改变螃蟹“五花大绑”的情况,从而真正改善市场环境。北京晨报记者 康佳 文并摄

  “花式”绑绳增重袋子皮筋绑绳可占总重量一半

  丰台区岳各庄海鲜市场 红色塑料绳 铺开长8米

  最后,记者又来到丰台区岳各庄海鲜批发市场,大厅内的情况与另外两家海鲜市场大同小异,有的商铺甚至还要更夸张。在海鲜85号商铺,大大小小的螃蟹无一不被绑上吸水皮筋,远看则是一大片粉红色在水箱里不停晃动。经店员介绍记者得知,这些价格分为55元、95元、155元一斤的梭子蟹虽均绑着吸水皮筋,但吸水皮筋的大小也和螃蟹个头一致。

  海鲜67号商铺却是大厅里特立独行的一户,里边的螃蟹不论大小,身上只见很细的黄色皮筋,并不见粗重的吸水皮筋。店长像卖大闸蟹一样,根据螃蟹大小轻重不同论只售卖,每只梭子蟹价格从十几元至上百元不等。店主解释:“我们上货的时候就是论只上的,所以也就论只卖。可能比起来稍微贵点儿,但都是实打实的,不用像别家那样靠皮筋来加重。”

  在大厅特6号商铺,记者再次见到膏蟹,它同样被粗重的红色塑料绳五花大绑装在箱子里。在旁边柜台上,还四仰八叉摆着几只死掉的膏蟹,店长正以8元一只的价格向外售卖这些死蟹。“这都是今天早上刚死的,可以吃的,肯定没问题。”店主介绍,她家的膏蟹又便宜质量又好,只要花38元就能买一斤。“肉多,黄多,我这螃蟹肯定没问题。”

  但记者提出螃蟹绑绳太重的问题时,她同样解释,绳子称重时不能解下。“我们规定怎么来货怎么卖的,早把这绳子钱算出去了,要拆了的话肯定不会这么便宜卖你了。”随后,记者花42元在其摊位上购买了一只1斤1两的膏蟹。随即前往服务台称重,发现这只膏蟹光红色塑料绳的重量就达6两,比螃蟹还要重1两。这意味着记者花42元购螃蟹,其中有22.8元就花在了绳子上。

  记者握紧双手一攥,塑料绳子里的水便顺势淌出,很是夸张。拆掉外边粗重的红色塑料绳,发现里边还有红色的绑带绑着螃蟹的大钳子。将螃蟹带回家后,记者将这条捆绑的塑料绳解开,一张湿漉漉的,宽1.2米、长约8米的巨大塑料膜展现在眼前。万万想不到,这一只巴掌大的螃蟹,身上捆绑的塑料绳近10平方米,两张乒乓球桌都铺不下。

  事后,记者拨打海鲜市场内投诉电话反映商家售卖死蟹一事,工作人员解释道:“如果是湖蟹死了,是禁止售卖的,市场发现也会处罚商户。但如果是海蟹,保存得当、肉质没有变质就可以卖,也可以吃。”不过工作人员还是建议,如不能确定商家售卖的螃蟹是何时死亡,则最好购买活的海蟹食用。

  ■记者手记

  比“坏”来获利迟早要被抛弃

  这是记者第一次去海鲜市场买海鲜,也许是因为没有长一张老食客的脸,也许是大多数散客都是同样的茫然,从旁经过时,商贩们的眼睛里总能看得出一丝兴奋。在几次购买过程中,毫无相关知识的我除了能分辨出螃蟹的雌雄,没有一点辨别好坏能力,差不多大小的个头,对方说一斤50便是50,说一斤150便是150,我没有张口还价,但对方却乘胜追击,年轻小伙子把螃蟹拎过去一称就说一斤,把站在两米外盯着秤台的记者当“瞎子”。

  市场上给螃蟹绑吸水皮筋和塑料绳又何尝不是把消费者当“瞎子”,为了那点利益,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如今互联网已渗透到各个领域,信息和价格公开透明的同时,也给了消费者更宽泛的可选范围,长期下去市场里那些不诚信的商户必定被消费者抛弃。樊旭兵也说,目前许多电商做海鲜生意就非常红火,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几天暗访下来,记者真是越买越生气,倒不是因为花了多少冤枉钱,而是被商贩们的小伎俩碾压得没脾气,有的甚至当面“欺负”你,完了还一脸无辜样。市场经济下,如果大家都通过比“坏”来获得更多利益,那么这个市场迟早会被抛弃,到时候,辛苦忙碌的海鲜商贩们也不会太好过。还有那些“护犊子”的市场管理方,商户是租客,好了能给市场赢得口碑,坏了糟蹋的可是整个海鲜市场的名声。无论是市场还是商户,倒不如尽早老老实实、足斤足两做生意,用质量和口碑打开市场,赢得回头客,通过比“好”来获益,这样发展才能更持续、更长久。

  专家回应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商家行为涉嫌欺诈

  如果消费者不慎购得绑绳过重的螃蟹又该如何解决?带着疑问,北京晨报记者拨通12315热线,反映了螃蟹绑绳超重的问题。但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暂未对螃蟹绑重的具体占比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无法记录投诉,只是建议记者与属地消协反应,沟通解决问题。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商家在螃蟹上绑吸水皮筋或故意加厚重绳子的做法已经涉嫌欺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均属于欺诈行为。”陈音江进一步解释道,在螃蟹上绑吸水皮筋、加厚重绳子均属掺杂,螃蟹缺腿或为死蟹属以次充好,这些做法都明显涉嫌欺诈。消费者如遇此情况,要先保存好相关证据,除了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3倍的赔偿。

  商家所谓“不能解下吸水橡胶和绳子卖螃蟹”,这种说法在陈音江看来同样站不住脚。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消费者花高价钱买的是螃蟹,最后却买到了30%甚至一半的塑料绳子和皮筋儿,这样的交易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明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陈音江称,螃蟹捆绑粗重绳子和吸水皮筋同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规定,如市民发现此情况可向属地的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反映。

  在消费者选购螃蟹时,陈音江提示,应尽量选择一些大型知名市场,有固定门面、证照齐全的店铺,万一遇到问题维权也相对方便。因螃蟹不同种类、不同规格差价较大,他也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螃蟹前先做些“功课”稍作了解。购买包装好的螃蟹,一定要打开包装仔细查验,防止中间夹杂一些次蟹或死蟹。如果发现商家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行为,要保存好票据和相关照片等证据,及时向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北京晨报记者 康佳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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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