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8 06:39:08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记者 孔瑶瑶 祝凤岚
今年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年版)》(以下简称《婴辅细则》)。为推动《婴辅细则》的贯彻落实,5月3日,食药监总局下属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在京召开中国婴幼儿辅助食品政策法规宣讲会议。与会专家就当前婴辅市场上存在的生产标准执行不到位、产品定位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各项政策法规进行了讲解。
问题
乱象一:产品并未执行婴幼儿辅食专用标准
为适应婴幼儿的成长需求,为孩子提供有别于成人食品的婴幼儿辅食成为了家长的共识,许多妈妈认准了看似专业的“宝宝食品”。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韩军花表示,婴幼儿辅食属于特殊膳食食品类别,根据我国目前已发布的产品标准,婴幼儿辅助食品会涉及到的标准主要有三种: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2014,分别于2010年和2014年开始实施。
然而北京晨报记者走访市场却发现,鲜少有婴幼儿辅食产品执行的是以上几种婴辅专用标准,大多数都执行的是该品类产品通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婴幼儿肉松产品为例,英氏一款名叫营养猪肉酥的产品,在其线上官方旗舰店的宣传中,声称适合6个月到3岁的婴幼儿食用。然而其执行的标准却是SB/T10281,记者查阅资料发现,SB/T10281是国内贸易中关于肉松产品通用的行业标准,其适用人群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并不是专门针对婴幼儿辅食的生产标准。然而这并不是个例,其他常见婴幼儿辅食品牌,如英吉利、方广等生产的肉松产品,均执行的是标准SB/T10281,
除了肉松、果泥等灌装辅食之外,婴幼儿饼干及为长牙期的婴幼儿设计的磨牙棒等谷物产品也同样鲜少有执行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GB10769-2010标准,而大都执行的是GB/T20980饼干行业标准或GB/T20977糕点行业标准。
对于标准问题,不少企业表示,其产品并没有明确标识其是婴幼儿专用产品,使用通用的行业标准也无可厚非,给婴幼儿食用是家长自己的选择。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韩军花表示,在日常的工作中,确实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有些产品叫宝宝肉松,宝宝果泥,但是企业认为其只是叫这个名,在产品包装上并没有明确表明是婴幼儿专用,所以可以不执行婴幼儿灌装辅食的标准,而去执行肉制品标准或其他普通食品的标准。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卫生部和食药监总局还专门为此开过联席会,后来意见统一,产品既然是叫“宝宝”,那就默认为就要执行GB10770-2010的标准,包括污染物、微生物等所有指标都要执行这个标准。
婴幼儿辅食应该执行的标注 当前部分婴幼儿辅食执行的标注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 饼干行业标准GB/T20980
糕点行业标准GB/T20977及其他行业标准
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 肉松产品的行业标准SB/T10281及其他行业标准
乱象二:婴幼儿辅食高糖高盐问题突出
由于婴幼儿处于生长发育初期,家长坚持正确的喂养方法十分重要,中国CDC营养与健康所副所长赖建强表示,为了保护婴幼儿味觉的敏感性,适应其生长发育的需求,婴幼儿喂养应坚持清淡为主,少糖少盐的原则。然而,北京晨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许多声称是婴幼儿辅食的产品,都存在着高糖、高盐的现象,且部分产品含盐量高得惊人。
仍以婴幼儿肉松为例,记者调查了市场上常见的几种品牌的婴幼儿肉松产品,钠在其各自营养素参考值中的占比均达到了30%以上,其中一款英吉利品牌名为宝宝原味营养猪肉酥的产品,钠的营养素参考值竟达到了58%,每100g肉松中含盐量高达1160mg之多。按照10g一小包,一天一包计算,婴幼儿每天光从这一小包肉松中摄入的钠就达到116mg。
然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建议,对于7-12月婴儿来说,每天只需要350毫克(mg)的钠就足够了,可以从母乳、肉、蛋等天然食物中获得。若光从肉松中就摄取116mg的钠,婴幼儿每天摄入的钠则很容易超标。
此外,含糖量高也是众多家长担心的问题,记者调查了几款婴幼儿饼干产品,虽然含糖量在营养成分表中没有明确体现,但是产品口感普遍偏甜,且在配料表中,白砂糖成分均位于前列,而按照我国相关规定,配料表通常是按照含量多少递减排列的,含量越多的成分排的越靠前。由此,可以见得,白砂糖在这类婴幼儿饼干中占有着较大比重。
部分婴幼儿辅食品牌肉松 钠含量对比:
品牌 产品名称 钠含量 营养素参考值%
方广 原味猪肉酥(罐装) 680mg/100g 34%
英氏 营养猪肉酥(罐装) 900mg/100g 45%
英吉利 原味营养猪肉酥(罐装) 1160mg/100g 58%
举措 未获婴辅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明年7月起将停产
针对当前婴幼儿辅食市场存在的各种乱象,为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今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年版)》,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2017版《婴辅细则》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对企业的生产行为作出了严格要求。相比此前执行的《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细则扩大了辅食的适用范围。细则将婴幼儿灌装辅食、谷物类辅食、辅助营养补充品等食品纳入范围,覆盖了所有婴幼儿辅食品种;
二、提高了生产许可的门槛。细则调整和增加了审查内容,重点强化了制度管理,查验生产设备设施,规范生产管理,强调研发和检验能力;
三、禁止辅食产品的分装。细则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也不予生产许可。
四、加强了婴幼儿辅食的标识管理。对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责令整改。
此外,今年4月,食药监总局再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落实《婴辅细则》。其中明确提出了要严格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工作,2018年6月30日起,未取得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同时,还加强了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监督管理,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特别对标称“婴幼儿食用”“6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等食品进行清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或标签标识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要依法进行查处,召回问题产品。
对此,中国营养保健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表示,今年总局集中发布《婴辅细则》和落实细则的《通知》,这说明,政府已经认识到在婴幼儿辅食食品安全中存在一些问题,并且下定决心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治,以规范市场,规范行业。作为行业协会的领导,刘学聪还向婴幼儿辅食企业发出倡议,倡议企业坚决执行质量至上生产原则,将婴幼儿辅食的质量渗入到企业的生命中去;坚守诚信自律,提升综合竞争力。
建议 妈妈选婴辅食品请远离高盐产品
婴幼儿处于生长发育初级阶段,消化吸收功能不健全,过多摄入盐会加重肾脏负担。《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建议,婴幼儿辅食应保持原味、不加盐、糖及刺激性调味品,保持清淡口味。以提高婴幼儿对于天然食物口味的接受度,减少偏食挑食的风险。
中国CDC营养与健康所副所长赖建强表示,宝宝正常进食就完全能够满足每天所需的营养素需求,无需额外添加,家长在购买婴幼儿辅食时,应注意鉴别,把握清淡原则,尽量选择低盐的产品。
食物 每100ml或100g含钠量
母乳 15 mg
猪肉 65 mg
牛肉 40 mg
海虾 119 mg
一个鸡蛋 140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