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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别陷入过度消费陷阱

2017-05-02 12:45:43       来源:生命时报    作者:

  

  4月14日,厦门某大二女生如梦(化名)因卷入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自觉无颜面对父母,选择自杀。无独有偶,一批女大学生“裸贷”照片和视频在网络曝光,湖南某高校学生会主席李某使用他人的信息网贷100多万元涉嫌诈骗罪被抓获……大学生深陷“校园贷”酿成的悲剧层出不穷。

  大学生参与校园贷已形成规模。天津大学发布的《大学生网络信贷消费调查报告》显示,29.03%的大学生申请过贷款,其中超过六成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贷款,并且贷款的钱主要花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旅行”以及“服装、化妆品”。部分大学生消费观欠成熟,一方面虚荣心作怪,为寻求认同,盲目追逐时尚潮流,动辄追求名牌和最新款;另一方面及时行乐,中意的商品马上就要收入囊中,明知挥霍父母的血汗钱或透支自己的未来仍不计后果,美其名曰“先享受人生”,这种脱离自身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超前消费是大学生陷入校园贷的重要原因。

  网络借贷平台瞄准这些大学生的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设置低交易门槛,让大学生在过度消费的漩涡中越陷越深。网络借款随申随到账的“即得感”进一步利用和释放了大学生旺盛的非理性消费欲望。在真正签约借钱或逾期还款后,大学生才意识到高额利息和违约金不堪重负,但往往束手无策。某些平台采取威胁公布作为贷款担保的裸照,或者骚扰借款人亲朋好友等暴力催收方式进行施压,造成大学生恐惧心理,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大学生直接走向极端。

  大学生要高度警惕校园“青春债”陷阱,别因消费欲望埋葬了前途。首先,树立合理消费观念。牢记自己是经济尚未独立的学生,明确大学期间的消费重点在于满足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和对自身能力进行增值投资,避免用消费水平高低来衡量自我价值以及友情、爱情的分量。其次,增强延迟满足能力。有意识地转移注意力,不要总是惦记“买买买”,日常消费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对超前消费慎之又慎。当基本生活确实遇到困难时,首先通过求助政府与学校的奖助体系与勤工兼职来解决。最后,适当掌握一些金融理财与法律常识,这有助于增强识别和规避风险能力,当身陷校园贷高利贷漩涡和人身威胁时,大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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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