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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父亲带6岁儿子骑行穷游 锻炼意志还是网络乞讨?

2018-01-24 09:08:52       来源:未来网    作者:

  狼爸带6岁娃骑行穷游引争议 专家称属于监护侵害行为应举报

  未来网(www.k618.cn中央新闻网站)北京1月21日电(记者 贺卓辉)对一个6岁的小孩来说,每天骑行60-70公里,负重6公斤,大部分时间吃自己煮的饭,偶尔去餐馆,每天住帐篷,骑行过程中差一点出状况。对于这样的穷游,六岁男孩的父亲表示,并不是带儿子赶路,而是磨练他的意志力和自信。

  近日,一位来自四川广元的父亲将自己带6岁儿子骑行“穷游”的直播画面放到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热议。

  20日是他们出发的第三日。这位父亲和6岁儿子一人一辆自行车,从广元出发,打算途径绵阳、成都,到重庆后再沿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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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狼爸”带6岁儿子骑行“穷游”。视频截图。

  热议一:锻炼意志还是“网络乞讨”?

  对于这位“狼爸”的育子方式,有网友认为,在孩子能接受的情况下,这种教育方式更能培养出一个独立自主的小孩,避免孩子成为温室中的花朵。

  但也有网友并不赞同,认为磨练意志和自信并不一定非要通过这种方式,还是要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还有部分网友并不认同父亲直播的这种方式,认为这个过程拿来直播,有以孩子作为噱头的嫌疑,更有网友认为这在本质上是一种“网络乞讨”。

  热议二:教育方式可商榷 但可能违反交通法

  批判现在孩子太矫情也成为部分网友的观点。有网友认为,很多00后、10后被父母和隔代长辈娇惯,失去了锻炼意志的机会,这位父亲的做法恰恰用行动教育孩子,“总比窝在家里看动画片和玩游戏强多了”。

  有网友表示看完视频发现小孩子很开心,也得到锻炼,安全措施相对充足,爸爸的保护也比较充分,“就是年龄太小,不符合规定”。

  网友认为,遵守法律是家长必须要给孩子上的必修课之一。

  未来网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早在1988年,我国发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在2004年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提到“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对此,父亲认为,儿子的骑车技术没有问题,而且在大人的眼皮底下,自己会处理。

  热议三:属监护侵害行为 应向警方报案

  “狼爸”在视频中提到,有一天下雨,孩子直接被冲到路中间。父亲也承认,如果孩子骑车技术不好的话,肯定会出事。

  此前,这位“狼爸”曾经直播孩子走钢丝引发众网友褒贬不一讨论。

  知名评论人@乔志峰认为,“狼爸”的不理智行为已经构成了监护侵害行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意见不仅对监护侵害行为进行了界定,还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特别是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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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