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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生活费被莫名取消

2017-10-31 14:26:28       来源:华商报    作者:记者 陈永辉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孤儿基本生活费是国家为保障孤儿生活的一项基本救助政策,如果还在上学,即使年满18周岁也可继续享受。然而,商洛市商州区麻街镇的郭丹啸,其孤儿基本生活费却在三年前被取消。

  今年22岁的郭丹啸,家住商洛市商州区麻街镇中流村,兄妹两人是孤儿,自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一直享受着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目前,兄妹俩分别在西安高校就读,上学费用都是靠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及低保金,郭丹啸正在读大三。

  郭丹啸说,2014年,他满18周岁上高二,这一年他的孤儿救助资格被取消了,当时他并不了解具体资助政策,直到最近才从网上获知,国家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可发放至其毕业。

  “镇上干部说当时我年满18周岁了,又没有提供在校证明,所以给取消了。”郭丹啸说,取消资格时没有人通知他,等他知道后已经迟了,“我咨询了民政局,得知退出了系统后,就无法再享受到孤儿基本生活费。”

  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民政部门了解到,对于年满18周岁仍在上学阶段的孤儿,只要提供证明,继续由国家对其进行生活费资助。

  昨日上午,商州区民政局社抚股相关人员提供给记者一份商州区麻街镇政府关于取消年满18周岁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资格的报告,上边称郭丹啸已年满18周岁,从2014年元月1日起,取消其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待遇。记者找到了当年经办此事的民政干部杨明(现调往商州区民政局工作),其称,当年核查时他向村支书郭西宏了解过情况,郭西宏说孩子不上学了,所以以文件形式上报了。但郭西宏随后在电话中否认了此事。

  “麻街镇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给我们,我们当时也问了经办人,对方说不上学了。”商州区民政局社抚股相关人员表示,因为孤儿救助的信息有专网,一旦取消资格就不能再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下来他们会实地核查,如果确实困难,他们将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进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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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