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5 06:40:3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2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是继4月27日该网站第一次通报24起典型案例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第二次集中通报典型案例。
案例中的涉案人员多为基层干部
这20起典型案例所暴露出来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涉案人员多为基层干部,其中一些涉案金额不小,且其行为侵害的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乃至“救命钱”,啃噬的是群众获得感,严重影响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严重危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决打掉的“拦路虎”。
从通报的案例来源看,省级纪委监委报送的18起,地州直报的2起;
从违纪违法对象看,县职能部门、乡镇党员干部7起,村干部13起;
从问题类型看,腐败问题1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
从违纪违法情形看,其中,贪污侵占的6起,失职失责、优亲厚友的各4起,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的各2起。
中央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既注重自身“更为扎实、更为过硬的工作作风”,也督促把作风建设作为脱贫攻坚重点落到实处,紧盯问题不放,深入基层,直面群众呼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相关链接:中纪委集中曝光20起典型案例
1.河北省巨鹿县扶贫办原主任程蕴昭等人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巨鹿县观寨乡崔寨村在实施蔬菜大棚项目中以非贫困户冒充贫困户等方式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63.27万元,巨鹿县扶贫办明知虚报冒领行为,仍批准拨付资金。2016年,县扶贫办挪用扶贫专项资金48万元,用于王虎寨乡寻虎村公路沿线仿古景观墙建设。此外,县扶贫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县扶贫办原主任程蕴昭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主任科员葛之理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资金正在追缴。(河北省纪委监委)
2.山西省沁县册村镇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武云平骗取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11月,武云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谎报支出、虚开发票等方式,骗取整村脱贫扶持资金4.6万元。2018年3月,武云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山西省纪委监委)
3.内蒙古自治区察右中旗民族宗教事务局等单位违规验收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等问题。
2016年9月,察右中旗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对四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进行验收,在三个项目未实施、一个项目部分实施的情况下,同意通过验收,并违反规定将资金100万元拨至项目所在村村干部个人账户,致使其中3万余元被村干部挪用。2018年5月,察右中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纪有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处分;验收组成员乌兰苏木党委原书记姜永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科布尔镇原人大主席刘有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旗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干部谢卿、农财股干部黄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4.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三人班村村委会主任黄志安、文书关长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7月,黄志安明知关长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帮助关长祥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2018年5月,黄志安、关长祥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吉林省纪委监委)
5.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林业局大青川林场社区主任陈德信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至2017年,陈德信(非中共党员)利用复核辖区内低保人员资格的职务便利,将其有固定工作的2名亲属认定为低保户,2人违规领取低保金2.3万元。2018年4月,陈德信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6.安徽省濉溪县孙疃镇王楼村文书宋长水在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宋长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更改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关于贫困户动态调整的表决结果,将其3户亲戚上报为贫困户。2018年1月,宋长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解聘。(安徽省纪委监委)
7.江西省龙南县环保局干部戴茂春违规享受扶贫贷款问题。
2016年12月,戴茂春与龙南县龙南镇金虎村5户贫困户签订虚假《精准扶贫暨劳动协议书》,以虚构的兴办家庭农场吸纳贫困户就业名义,申请了30万元“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其妻经营服装店。2018年3月,戴茂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江西省纪委监委)
8.湖北省竹溪县兵营镇小泉河村党支部副书记方家元骗取扶贫产业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方家元利用职务便利,用自家14头牛以2户贫困户名义申报精准扶贫产业扶持,骗取奖补资金7000元。2017年11月,方家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湖北省纪委监委)
9.湖南省会同县高椅乡岭头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方照在建档立卡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在未经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杨方照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母亲、弟弟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将其弟弟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使其获得6万元补助款。2018年1月,为逃避组织审查,杨方照对民主评议和票决会议记录进行了篡改。2018年4月,杨方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湖南省纪委监委)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那打水库管理所干部曾克诚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曾克诚作为罗波镇板欧村驻村工作队员,未对贫困户养殖项目情况进行核实跟踪和审核把关,导致2户贫困户违规获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1.4万元。2018年6月,曾克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11.海南省琼海市龙江镇蒙养村村委会副主任程守春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6年至2017年,程守春在贫困户识别、扶贫物资发放、办理危房改造申请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贫困户王某某等4人财物共计2200元。2018年4月,程守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12.重庆市奉节县冯坪乡石泉村村委会原主任吴长佺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1月起,吴长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从村集体存折支取扶贫补助资金共计16.8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生活开支。2017年12月,吴长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13.四川省喜德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原股长程鹏菲骗取高海拔农牧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程鹏菲伙同民政局驾驶员郑贵林通过虚构农牧民户数的方式,先后6次骗取高海拔农牧民特困生活救助资金209万余元。2018年5月,程鹏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郑贵林被解聘,二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四川省凉山州纪委监委)
14.贵州省望谟县乐旺镇财政分局原局长岑伟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付工程款问题。
2016年9月,岑伟(非中共党员)在结算2015年度乐旺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项目款时,未对实际情况进行核对,仅凭个人记忆核算应付工程款,导致多拨付10万元给施工方。2017年11月,岑伟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贵州省纪委监委)
15.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丙令村党总支原书记王和明违规收取低保户费用问题。
2012年至2016年,王和明违规收取丙令村低保户应予减免的新农合资金33.42万元,并私分其中的16.8万元。王和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王和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云南省纪委监委)
16.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沿河湾镇高家峁村党支部原书记白成元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5年10月,白成元假借借款名义,将1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7年9月,白成元直接将26万元扶贫资金用于个人经营公司等。2018年4月,白成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陕西省纪委监委)
17.甘肃省礼县雷坝镇教面村村委会原主任魏德善、原村文书魏彦军私分扶贫互助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魏德善、魏彦军利用职务便利,将本村扶贫互助金20万元私分。2018年4月,魏德善、魏彦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甘肃省纪委监委)
18.青海省班玛县江日堂乡阿什羌村党支部原书记查布达侵占村民危房补助款问题。
2015年1月,查布达冒用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卡,截留本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1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等支出。2018年4月,查布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青海省纪委监委)
19.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关桥乡脱场村党支部原书记田玉礼在移民安置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田玉礼利用负责本村生态移民安置工作的职务之便,违规给自己和不符合生态移民条件的2名亲属各安排1套移民安置房。2018年5月,田玉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安排的3套移民安置房已被收回。(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排先拜巴扎乡库木鲁克艾日克村党支部原书记加帕尔·如则违规享受贫困户贴息贷款等问题。
2015年,加帕尔·如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享受贫困户贴息贷款10万元。2014年至2015年,加帕尔·如则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本村33户非贫困户违规享受棚圈、葡萄架、扶贫羊等项目款物共计25.7万元。2018年4月,加帕尔·如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