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8 12:48:51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宋笑瑗 刘珮露
案情回顾
去年5月,李某在某小区租用了一间临时办公室,然后挂牌某家政公司开始营业,并在网站上发布了招聘“高价私人保姆”的信息,月薪从1万元至3万元不等。在高薪诱惑下,多名女性投来简历,面试时,李某告诉应聘者所服务的雇主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的“有钱人”。随后,李某要求她们先交纳3000元至5000元不等,或者相当于当月工资20%的中介费。不久后,李某等人便将办公室退租,携款潜逃。经查,李某安排的“有钱雇主”其实是同伙假扮的。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捕。
以案说法
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虚构了招聘“私人保姆”的事实,制造了被害人应聘成功的假象,并且使得她们基于错误认识,给付了一定的费用。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诈骗罪。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招聘“私人保姆”的信息,以招聘之名,行卖淫嫖娼之实,行为人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等,同样会触犯刑法。
检察官提示,要警惕高薪“私人保姆”的陷阱,犯罪分子利用了部分女性想走捷径、存在不劳而获的心理,以高薪为诱饵,制造骗局,应聘者应提高警惕,对职位与薪资明显不符的岗位多留一个心眼儿。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