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7 14:32:59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曹明哲,耿瑗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至理名言新、老司机都懂,但依然还有人铤而走险,醉酒开车。春节将至,北京一中院法官带您了解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给您算一算醉酒驾车类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违法成本,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念头酒后开车。
醉驾罚单
吊销驾驶证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醉驾人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拘役
危险驾驶案件主要以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作为依据进行量刑,具体来说就是:
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至120mg/100ml范围之内的,考虑判处拘役一个月;在120至160mg/100ml范围之内的,考虑判处拘役二个月;在160mg/100ml以上的,考虑判处拘役三个月以上。
醉驾 这些情形被从重处罚
危险驾驶案件量刑还应遵循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3年12月18日公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因此,被告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除了要考虑血液酒精含量,还要考虑是否具有上述从重处罚情形,如果具有上述情形的,法官将酌情增加刑罚。
案例 他们因醉驾被追刑责
●2016年11月7日,冯某酒后驾驶奥迪牌小型轿车与路边护栏相撞,后又与周某驾驶的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二车受损,后被查获。经检测,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8mg/100ml。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冯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冯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证据相同。
●2016年11月28日,彭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悬挂伪造车牌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彭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彭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3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
一审法院判决,彭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证据相同。彭某某申请撤回上诉。
后果 因醉驾犯罪会丢工作
危险驾驶罪虽然刑罚较轻,但毕竟属于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被认定为犯罪的,会对本人乃至子女的入学、参军、就业等多方面造成影响,有工作的被告人还会被辞退、开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相关案例
拥有大学学历的北京某区机关干部张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出游时,与他人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民警赶到现场后,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医务人员抽取张某某体内静脉血并留存,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6.3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
后经法院审理,张某某被认定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张某某也因被认定为犯罪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