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09:06:21 来源:云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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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熊强)信用卡的主要用途是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使用信用卡要遵循诚信原则,持卡人恶意透支、久拖不还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还将受到法律追究。6月1日下午,云南网从普洱市景东县公安局获悉,该县男子周某城因恶意透支19万余元,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景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通报称,5月10日,农业银行景东县支行工作人员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4年9月1日,周某城在农行申办了一张额度为20万元的金穗贷记卡,激活后透支了198981.97元本金,超期未偿还,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经侦大队受理此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明:周某城于2014年10月4日激活信用卡使用,共透支198981.97元本金用于投资、消费等,超期后未偿还,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以电话、递交催收通知书等方式向周某城催收超期透支款,但周某城不履行还款义务,仅偿还5160.03元透支款,所欠超期透支的193821.94元本金及产生的利息、滞纳金拒不归还。截至2017年5月9日,周某城拖欠发卡银行共计279215.67元,其中本金193821.94元,利息73762.03元,逾期还款滞纳金11631.70元。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目前,周某城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景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周某城系云南长期活跃于新浪微博的“网络大V”,拥有粉丝上百万,此次被抓经查已是“二进宫”,其个人微博账号已经停止更新多日。此前因在微博发布淫秽视频被拘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