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9 10:09:58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温来生
“感谢法院,知道我们生活困难,帮我们申请了救助金,我儿子的医疗费有着落了。”日前,申请执行人陈某在接过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救助款时,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原来,陈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巨额的医疗费用对这个原本经济条件就不好的家庭来说可谓雪上加霜,而被执行人却家徒四壁,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帮助陈某一家渡过难关,怀柔法院执行法官积极为陈某儿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今年以来,为了保障执行案件中申请人的权益,怀柔法院在京郊特别设立了首个专项救助基金,重点用于资助在交通事故类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类案件、涉民生类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人,截至目前,已发放执行专项基金150余万元。这是该院积极化解“执行难”,切实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促进辖区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举措。陈某的儿子就是这项措施的受益者之一。
“困难申请人救助金的对象,主要是在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人身伤害类刑事附带民事且在判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的受害人。”怀柔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刘金涛介绍,这些受害人往往在事故中或被致死,或被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又得不到相应赔偿,生活陷入了十分贫困的境地。为了使真正需要救助的申请人得到帮助,该院对近年来的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及时从救助基金中拨出部分救助金集中发放。
刘金涛表示,此举不仅切实解决了受助困难当事人基本生产、生活、医疗等方面面临的急迫性困难,化解了部分信访、上访矛盾,还进一步彰显了司法关注民生的人文关怀。下一步,怀柔法院还将联系民政部门拓宽救助资金来源,并提高发放比例,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救助范围,丰富发放方式,给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及时有效的经济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