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15:38:50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叶金福(职员)
眼下,各地开展的“三下乡”活动,对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笔者以为,在送科技、文化、卫生下乡的同时,切莫忘了把法律送到农民朋友身边。
首先,送法下乡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农村的经济发展要跟上时代步伐,需要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农民守法经营的意识,因为只有让农民遵循市场经济的自立、平等、竞争、诚信等原则,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功能,才能维护农村经济正常运行所必备的良好秩序,制止诸如坑蒙拐骗、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促进农村生产力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其次,送法下乡,是农村稳定的重要保证。在不少农村地区,农民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赌博、封建迷信、拐卖人口等影响农村稳定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送法下乡,通过以案释法,把抽象的法律法规具体化、形象化,能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减少和遏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当然,送法下乡,要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力求取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普法效果。要做好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农村普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送法下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之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