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1 09:30:54 来源:华商报 作者:
原标题:村委会房产竟抵押给村民
华商报讯(记者 陈冰)华阴市华山镇西吴村向村民筹钱建村委会办公场所,钱一直没有还完,村委会于是将办公场所房产抵押给了村民。华山镇政府认为此协议违法无效,当事人应通过法院维护权益。
盖村委会部分资金自筹
向村民借了10万
西吴村在华阴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村庄,2008年以前,村委会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2008年,时任村支书、村主任的赵存兔开始筹建村委会办公地。“西吴村原来属于五方乡,建村委会办公时,五方乡补助了3.5万元。”赵存兔的妻子、西吴村现任村支书杨继侠说。
同时,赵存兔又向同村村民陈占民借了10万,当年将西吴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好。
2月16日,陈占民拿着一份协议书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他(指赵存兔)答应几个月内还清,2013年前连利息断断续续还了5万,还剩下七八万一直未还。因此,2013年6月5日赵存兔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了抵押协议,明白写着将村委会办公室和前面的广场抵押给我,若半年内还不能付清欠款,这个地方就属于我。”
记者看到,协议中写着若不能在期限内还清,则陈占民有权处置房产,或改造、居住。协议最后有西吴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公章,以及赵存兔的签名。
“到今天,他们还在拖,没给我还钱。”陈占民说。协议签订后,陈占民将自己干活的工具、木材搬到村委会,赵存兔的村主任职务也在2014年改选中由一个年轻人担任,村支书由杨继侠担任。
镇政府认为协议违法无效
记者来到西吴村村委会办公地,有三间房,党支部和村委会各一间,另外一间是会议室。办公地后面堆放着些木材,大门口还堆放着砖块。据在此值班的村民说,木材和砖块都是陈占民的。
“新村主任不认这个协议,我就拉砖把村委会大门封了起来。”陈占民说,“协议里说得很明白,这个地方现在就属于我,我有权力把它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