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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当起“二地主” 被判退哥哥地租

擅自转包耕地 哥俩对簿公堂

2017-02-14 11:05:56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高珊珊 赵星

  无论是租房者还是房东,最怕遇到“二房东”。而在顺义区龙湾屯镇,村民张明将自己的承包地交给弟弟张亮,不料张亮却将地擅自外转,当起了“二地主”,兄弟俩因此打起了官司。日前,顺义区法院一审判决弟弟退还哥哥通过擅自转包土地所获收益。

  2003年3月22日,张明和村委会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村边一片耕地,并缴纳了5年的承包费。之后不久,张明在儿子的劝说下,搬到儿子位于城里的家养老。他将这块承包地交给留在村里务农的弟弟张亮耕种。

  今年春节前,张明回村里老宅准备过年用品。和邻居闲聊时得知,张亮早在多年前就把这块地转包了出去,当起了“二地主”。后来,张明又打听到,张亮自2008年3月15日开始和他人签订转包合同,有效期截至2017年3月14日。“我把自己花钱承包的地免费给你种,是出于兄弟情谊;你却私自把地转包给别人,都不和我商量,太过分了。”张明越想越气,把弟弟张亮告上顺义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亮返还他2008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4日涉诉土地承包费7.2万元。

  被亲哥哥告上法庭,张亮觉得自己委屈。“这块地你不要了,后来的承包费都是我交的,这地就是我的了,我拿来转包,怎么不行?”张亮辩称,近10年间,他定期向村委会缴纳土地承包费,而且张明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早已到期,实际的承包人已经变成了他,转包的钱自然该归他。张亮还拿出了一份与其他人签订的转包合同提出,他是在2013年9月27日才将土地转包给别人的。

  法院经调查核实确定,涉诉承包地系张家哥俩所在村村委会发包给哥哥张明的,弟弟张亮只是获得了张明的授权,可以无偿使用该片土地,进行种植。虽然涉诉合同所注明的承包期限已经到期,但村委会并没有收回涉诉土地,村委会与张明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继续有效,为不定期的土地承包合同。张亮未经土地实际承包人张明许可,自行将该土地转包给他人种植并获取收益,其取得的收益依法应给付张明。最终,顺义区法院一审判决,张亮返还张明2013年9月27日之后的土地转包费2万余元。(文中张明、张亮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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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