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8 10:00:17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陈某在法庭上受审。(庭审直播视频截图)
原标题:原配报警救杀情妇丈夫
私生女出生后,广东一民警维系多年的“广佛两头家”遭曝光,为离婚办理公证将财产全归原配,准备儿子高考完之后净身出户。熟料婚外情人屡屡逼婚,又因他吝啬只送国产手机不满大吵。争吵时,该民警将情人杀死并开煤气罐刀割颈部欲自杀赎罪,临死前发短信给原配妻子求原谅,妻子报案后该民警最终获救被捕归案。记者昨日获悉,广州中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民警陈某被判刑15年。
陈某的有罪供述
陈某的唯一一次有罪供述称,事发当天他用400多元买了一部国产摩乐手机,下午16时许,到了横枝岗阿梅住处,把买的国产手机送给阿梅。
“但是她看到我送的手机后很不高兴,对我发脾气。不知为何,我把放在出租屋里的小孩户口本点火烧着了,阿梅非常愤怒,她把女儿送到四楼后,又回来和我吵。”这时,陈某打电话给朋友谈了一会儿关于他和阿梅的事情怎么处理,阿梅继续吵,“还用口咬了我的右手大拇指下部手掌处并致出血。”
“后来她闭上眼对我说,你就杀死我吧,我就用手勒住她的脖子,勒了十秒钟左右她就昏倒在地上,我不知为何从大厅里拿起一把刀向她的脖子上插了一下。”陈某说,“我当时迷迷糊糊神志不清,也没有去确认阿梅是否死亡,就只有自杀的念头。”
私生女出生
粤一民警“广佛两头家”曝光
陈某是广东惠来人,案发前,他是广东某市一派出所的民警,还“维系”着广州和佛山两个“家”,十多年前他就开始与30岁出头的女子阿梅保持婚外情侣关系。阿梅是个有夫之妇,育有2个女儿,2012年才与丈夫离婚。随后,陈某在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田寮租了一套房,把阿梅接过来同居。
与此同时,陈某的原配妻子李某和儿子住在金沙洲佛山辖下一个小区。2014年2月23日,陈某和阿梅的私生女儿小文(化名)出生,“广佛两头家”的事情再也掩盖不住了。陈某委托在惠来乡下的哥哥帮忙找人给私生女上户口,将女儿的户口挂在乡下一个外甥名下,后来才改名跟自己姓陈。
根据李某的证言,她是2014年11月才知道陈某有个婚外情人阿梅,并没见过她。李某说,“事情暴露出来后大家一直有争吵和闹矛盾,因为儿子在读高三,大家决定等儿子高考完后再来一个了结,这样平静了一段时间。”按李某的说法,他们夫妻之前多年感情都比较一般,交流不多。李某提出如果要离婚,财产必须留下来给她和儿子,要陈某去做公证。
2014年11月19日,陈某和李某去到南方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陈某名下广州市天河区某房、佛山市南海区某房全部归李某个人所有,按揭款仍由陈某负责偿还。
争吵后杀人
疑因送情妇国产手机遭嫌弃
陈某称,妻子发现他与阿梅的关系后,他就很少陪阿梅了,每次去都是送上所需物品后坐一会就走。“阿梅因此经常打电话吵我,要我和老婆离婚跟她结婚。后来我和老婆商量了离婚的事情并签了离婚协议,但我还没有告诉阿梅。”据公安调取双方来往短信,2015年2月开始,陈某与阿梅因金钱、小孩抚养、感情等因素,关系已然恶化。
据广州检察院指控,2015年4月17日16时许,陈某到越秀区阿梅的住处,双方发生争吵,阿梅将一岁多的女儿托付给楼下邻居后两人继续争吵。后陈某对阿梅实施扼颈,致阿梅倒地后,又持刀捅刺阿梅,致阿梅当场死亡。
随后,陈某采用开煤气罐和持刀割颈部的方式自杀。当天23时许,陈某在上址被公安人员发现,后获救并归案。
欲自杀赎罪
行凶后向老婆儿子告别求原谅
“XX,我去了。由于我的脑残,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无尽的困扰,我罪该万死,今生彻底的对不起你了。”陈某杀死阿梅后,给妻子李某发了这样一条手机短信。李某立即打通了他的电话,陈某说自己已经割腕,那个女的已经死了,要跟那个女的一起走,对不起她和儿子,要她照顾好儿子。
“我当时好急,要他告诉我他的地址并立即报警,他说已经支持不住,快要休克。当时我很慌乱,他又说要和儿子打电话。”李某只好和陈某通了两次电话,也就两三分钟,没有说清自己的位置。李某只好到南海公安局报警做笔录等待。
晚上10点多,陈某的外甥打电话说可能在越秀区横枝岗路那边,两人报警后赶过去横枝岗,警察已经在现场,现场闻到一股煤气的味道。案发后,陈某的儿子在家找到父亲写的三页书信,落款是2015年4月13日,字迹比较潦草,看不太清,大概就是说“很爱我们,对不起老婆,很后悔等。”
陈某后来供述说,杀死阿梅后,他把厨房用的煤气罐拆开煤气管搬到厅里并打开开关,之后回到睡房的床上,用之前插阿梅的那把刀割向自己的喉咙和手腕自杀,边割喉咙边用手机发了一条信息给哥哥,然后打电话给老婆说了告别的话,又打电话给儿子谈了很久,直到说不出话。
因感情纠纷
故意杀人判刑15年
归案后,陈某辩解称他没有杀害阿梅,是阿梅自杀身亡。其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认定事实上证据不足,只有陈某的一次有罪供述,且陈某在庭审中也否认杀害了被害人,应认定被告人无罪。
陈某悔罪说,“我到现在都没想清楚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我不可能杀她,也没有杀她的理由。我很后悔,只能尽量去弥补我自己所犯下的罪孽。”据陈某的妻子、儿子和哥哥等家属证言所述,陈某性格有点内向,做事比较固执,案发前很没精神,经常叹气,晚上也睡不好觉。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陈某在侦查机关稳定、详细地供述了他因和被害人争吵导致情绪失控,先是扼住被害人颈部,继而持刀捅刺被害人脖子,而且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中被害人死亡原因的结论相符。
从提取的手机短信、医院病历、被告人的供述来看,陈某和阿梅的关系已经破裂,两人婚外情关系暴露后,陈某因处理情感、家庭关系导致精神压力过大,在阿梅的紧逼下,情绪失控继而持刀捅刺阿梅,符合陈某案发时的心理状态。
两人关系破裂后,被害人阿梅多次提出要从陈某这里拿到钱财,但从未表露过以死相威胁的意思。且从阿梅的伤口来看也不符合一名女子的自伤特征。
据此,广州中院认定,上述事实足以证实陈某和被害人阿梅关系恶化后,在与阿梅争吵中情绪失控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感情纠纷引起,且陈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对陈某从轻处罚。
去年12月底,陈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