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9 15:56:27 来源:新华社 作者:记者 熊丰、朱国亮
无视禁令,顶风作案,在长江水域捕捞;以水产门市老板、鱼塘主等身份掩人耳目,将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倒卖至多地农贸市场牟利。
近期,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50余人,查获涉案船只9000余艘。
还在用“绝户网”!非法捕捞超8500公斤
今年初,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启东派出所通过摸排走访得到线索,在上海崇明区北堡港一带有一些渔船经常在长江北支水域非法捕捞。
经过缜密侦查,6月21日,启东派出所在长江启东段宏华码头附近水域当场查获正在实施非法捕捞作业的两艘渔船,现场抓获李某洛、李某军等犯罪嫌疑人8名。
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局长孙德泉介绍,不法分子使用的网是明令禁止的“底扒网”,也就是所谓的“绝户网”,网眼非常小,再小的鱼也难逃脱。
该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后,专案组民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理清了以施某辉、曹某军为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脉络。
侦查发现,施某辉、曹某军等人在今年5月至6月,组织多艘渔船定时、定点在长江北支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所捕渔获物由曹某军组织人员开小艇在水上收取后,统一从崇明区六效港过驳上岸。施某辉、曹某军等人驾驶专用厢式货车,全程冷链运输至浙江慈溪和上海地区的水产批发市场销赃。
专案组循线追踪,掌握了该环节中多名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活动轨迹。7月19日至28日,专案组兵分多路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施某辉、曹某军犯罪团伙成员6人,现场查获运输渔获物专用厢式货车。同时前往浙江慈溪和上海水产市场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军、陈某龙。
至此,该团伙“捕-运-销”链条均被斩断,现已查明涉案渔获物超过8500公斤,涉案价值近100万元。
以水产门市老板为纽带,形成“捕-运-销”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今年3月至8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模式,会同常熟市公安局、张家港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叶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捣毁长期盘踞在常熟、张家港两地的“捕-运-销”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这起大案的初始线索,来自一次江堤上的深夜会车。
3月12日,便衣民警驾车夜巡至长江常熟段望虞河附近江堤,一辆7座面包车迎面驶来。会车前,面包车却将近光灯调换成远光灯,这一操作有些反常。
民警记录下该车牌号,同时发现其后座已被拆除,并露出白色的塑料箱。随后,在前行约百米后一处岸堤口,民警发现泥地上有一条车辙印,清晰新鲜,附近水渍有浓烈的鱼腥味,地上散落着几片细小的鱼鳞。民警判断这辆面包车极有可能是一辆收鱼车。
“嫌疑人警惕性很强,多次交易不断更换车辆,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正东说,专案组紧追涉案车辆踪迹,所有线索指向常熟某水产门市。
随着调查的深入,以“某某水产门市”老板叶某为纽带的疑似非法捕捞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5月3日晚,该团伙两名嫌疑人开小艇驶入长江。经过5个小时蹲守,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会同常熟市公安局兵分多路、水陆并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警方当场抓获正在交易的非法捕捞人员赵某苗和交接渔获物的叶某,查获翘嘴红鲌、刀鲚、鳊鱼等渔获物133尾,共计39.8公斤。
经侦查,孙某、陈某、陆某3人长期固定从叶某处收购长江非法渔获物。
目前,系列案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非法捕捞人员4名、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者3名,涉案渔获物6000余公斤,涉案价值约27万余元。
多方联动,加强非法捕捞打击力度
办案民警介绍,以“长江野生鱼”“野生长江鲜”为噱头销售牟利的行为一度十分常见,无差别捕捞、粗放式利用让长江生态不堪重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珍稀鱼类大幅减少,经济鱼类资源濒临枯竭。
孙德泉说,过去不法分子一旦发现有执法人员来了,就把所有的工具和渔获物全部扔到江里,逃避打击处理,给侦查带来了难度。
“过去遇到盗捕分子暴力抗法的情况,渔业部门难以独自应对,如现场报警,容易造成违法证据收集不完整、犯罪分子逃脱的情况。”常熟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夏家东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通过警渔联合执法,打击、震慑犯罪成效立竿见影。
“各执法部门间及时打通部门壁垒、共享信息,实现‘鼠标巡逻、探头站岗’,大大节省警力资源,提升办案效率。”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副局长何健说,公安机关积极推动渔业部门将办案中发现的新型盗捕工具及时纳入管制类目,填补监管漏洞。此外,公安机关还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检举盗捕行为,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发挥专业合作社、环保组织等作用,壮大护渔队伍,实现群防群治。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公安机关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多部门,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河鲜”等的捕捞、餐饮、水产品销售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力摧毁非法捕捞犯罪团伙、网络,紧盯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恶劣手段作案,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为长江十年禁捕赢得治本时间,为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