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11:04:41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蓉
大妈骑车被狗追,摔断手臂该谁赔
法院:狗主人承担医药费
因为一条土狗,家住杭州富阳区胥口镇的张大妈把同村的林大叔告上了法庭。
这场因土狗而引发的事故就发生在愚人节。阳春四月,也是土狗的发情期。
当天,张大妈骑着电瓶车准备到竹林挖笋,经过林大叔家门口时,一条土狗突然发了狂似地冲了出来,直奔她的电瓶车。
59岁的张大妈被这只突如其来的恶狗吓得不轻。慌乱之中,人连车一同侧翻在地,摔得整条左手臂都动不了。去骨伤科医院一检查,被诊断为左肩胛骨尺端节骨折。
事发后,张大妈在老伴的陪同下,来到林大叔家讨说法。可林大叔在外打工,事发时家里又没人在,儿子儿媳甚至以为是张大妈故意讹诈,两家人没好气地吵了一架。
张大妈只得向村委寻求帮助。村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林大叔,他一听说自己养的狗害人摔伤很惊讶,说自家的狗一直是用布条拴着的。
不过,林大叔也表示如果确实是自己的狗闯了祸,同意承担医药费。
拍片配药,还没等手臂痊愈,张大妈已经花了4000多元医药费。可林大叔一听到医药费要4000多元,就不愿意承担全部费用了。他原本以为是小伤,花不了多少钱,说这个费用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最多只同意赔偿一半。
张大妈气不过,7月10日,她一纸诉状将林大叔起诉至富阳法院新登法庭,要求林大叔支付医药费、误工费合计1.8万余元。
承办人骆法官告诉钱报记者,“被告也承认自己回家时发现拴狗的布条断了,并从邻居那里得知原告受伤是因为自家狗挣脱布条追赶所致。” 骆法官说,这种情况下,林大叔理应对张大妈的4000多元医药费作全额赔偿。
最后,在新登法庭的调解下,双方各自退让了一步——林大叔当庭向张大妈支付医药费、误工费合计1万元,双方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