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09:18: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江西省河长办公室24日对外宣布,该省将在全省建立“湖长制”组织体系,与现行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有效衔接。其中,省市县乡四级设立总湖长、副总湖长,由总河长、副总河长兼任。
据介绍,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管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方案》提出,要坚持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湖泊全面实施湖长制,加强湖泊保护管理,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以青山绿水著称的江西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河流湖泊众多,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多达86个。江西境内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上承赣、抚、信、饶、修五河之水,下接长江。
鄱阳湖流域为超过4500万人口提供水源,是江西的“母亲湖”。其流域径流总量占中国最大河流——长江流域的15%,是长江最重要水源之一。
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江西省的湖泊管理和保护中也存在湖泊数量减少、湖泊面积萎缩、湖泊水体污染、水体环境变差、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
在具体目标确定上,《方案》提出通过全面实施湖长制,确保湖泊面积不缩减,湖泊水质不下降,湖泊生态不破坏,湖泊功能不退化,湖泊管理更有序。“到2020年,鄱阳湖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湖泊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