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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发布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8-04-27 11:55:10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作者: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外出和本地农民工双增长

  2017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1.7%,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农民工总量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5%,增速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11467万人,比上年增加230万人,增长2.0%,增速仍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速。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710万人,比上年增加125万人,增长0.9%。

  

  在外出农民工中,省内流动农民工9510万人,比上年增加242万人,增长2.6%,占外出农民工的55.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自2014年以来占比逐年提高。新增外出农民工主要在省内流动,省内流动农民工增量占外出农民工增量的96.4%。分区域看,东部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82.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38.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4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76.4%,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

  

  (二)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最快,增量占新增农民工一半以上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30万人,比上年增加30万人,增长0.3%,占农民工总量的36.4%;中部地区农民工9450万人,比上年增加171万人,增长1.8%,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7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3.3%,占农民工总量的27.3%;东北地区农民工958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增长3.1%,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明显快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52.2%。

  

  (三)西部地区吸纳能力逐步增强,在京津冀务工人数增长较快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5993万人,比上年增加33万人,增长0.2%,占农民工总量的55.8%;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12万人,比上年增加166万人,增长2.9%,占农民工总量的20.6%;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754万人,比上年增加270万人,增长4.9%,占农民工总量的20.1%;在东北地区务工农民工914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增长1.1%,占农民工总量的3.2%。

  从重点地区看,在京津冀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215万人,比上年增加72万人,增长3.3%;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5387万人,比上年增加78万人,增长1.5%;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722万人,比上年减少45万人,下降0.9%。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外出农民工占比均下降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6%,女性占34.4%。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1.3%,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女性占37.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9.8%,有配偶的占77.8%,与上年基本持平。外出农民工中,有配偶的占64.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比本地农民工低25.7个百分点。

  (二)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不断提高

  受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各年龄段特别是50岁以上农村劳动力非农劳动参与程度提高、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增加的影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提高较快。2017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7岁,比上年提高0.7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2.4%,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1.3%,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自2014年以来比重提高呈加快态势。从农民工的就业地看,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4.8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33.6%,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2.7%,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4.3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72.3%,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9.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三)新生代农民工占比首次过半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老一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5%。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比显著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初中文化程度占58.6%,高中文化程度占17.1%,大专及以上占10.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3.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五)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比与上年基本持平

  接受过农业或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9%,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接受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7.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接受农业或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接受农业或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5.5%,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

  (一)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1.5%,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9.9%,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8.9%,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8%,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3%,与上年持平;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6.6%、6.2%和11.3%,分别比上年提高0.2、0.3、0.2个百分点。此外,农民工在金融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业的从业比重虽然较低,但占比在逐年提高。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农民工月均收入3485元,比上年增加210元,增长6.4%,增速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4、0.4和0.1个百分点;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提高1.2、2.9和1.0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805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6.5%;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173元,比上年增加188元,增长6.3%。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多632元,高20%,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0.2个百分点。

  (四)西部地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最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677元,比上年增加223元,增长6.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331元,比上年增加199元,增长6.4%;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350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7.5%;在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54元,比上年增加191元,增长6.2%。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1、1.1和1.3个百分点。

  四、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人均居住面积有所提高

  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为19.8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4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难的农民工户占4.6%,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城市规模越大,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越小。在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为15.7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及以下的农民工户占5.7%,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二)居住和生活设施进一步改善

  60.1%和58.4%的进城农民工户拥有电冰箱和洗衣机,分别比上年提高2.9和3.0个百分点;87.0%的进城农民工户有自来水,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80.2%的进城农民工户有洗澡设施,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71.4%的进城农民工户有独用厕所,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89.6%的进城农民工户能上网(计算机或手机),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21.3%的进城农民工户拥有汽车(生活和经营用车),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教育情况

  (一)随迁儿童教育得到较好保障

  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为83.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3-5岁的在园儿童中,26.7%上的是公办幼儿园,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33.8%上的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年龄段随迁儿童的在校率为98.7%,与上年基本持平。从就读的学校类型看,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82.2%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10.8%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85.9%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9.7%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二)随迁儿童在学校总体不受歧视

  96.7%的农民工家长认为子女在学校未受歧视,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0.4%的农民工家长认为受到歧视,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2.9%的农民工家长不了解情况,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从师资看,农民工家长对老师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77.3%,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认为一般的占21.9%,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随迁儿童上学面临的问题有所缓解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儿童,55.8%的农民工家长反映在城市上学面临一些问题,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费用高、本地升学难、孩子没人照顾是农民工家长认同度最高的三个主要问题,认同率分别为26.4%、24.4%和23.8%。其中,费用高和本地升学难认同率较上年分别下降了0.8和1.7个百分点,孩子没有照顾的认同率较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

  

  对于3-5岁的学龄前儿童,55.7%的农民工家长反映在城市入园面临一些问题,比上年下降5.7个百分点。费用高、本地升学难、孩子没人照顾是农民工家长认同度最高的三个主要问题,认同率分别为50.4%、37.3%和15.9%,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4、5.9和0.9个百分点。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提高

  进城农民工中,38%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从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的适应情况看,表示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80.4%,一般的占18.3%,不太适应和非常不适应的占1.3%。分城市类型看,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弱,对城市生活的适应难度越大。

  

  (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活动仍比较单一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人际交往中,老乡占34.7%,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当地朋友占24.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同事占22.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占3.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基本不和他人来往占12.7%,与去年持平。

  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0.7%、35.6%和28.4%。其中,选择看电视和休息的比重分别比上年下降5.1和0.7个百分点,选择上网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的比重分别为5.3%和3.6%,分别比上年下降1.0和0.1个百分点;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为1.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进城农民工依靠政府和法律维权的意识在增强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60.9%的进城农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的占28.3%,找本地朋友的占24.6%,找单位领导或同事的占10.7%,找工会、妇联和政府部门的占7.8%,找社区的占2.6%。其中找工会、妇联和政府部门以及找社区的农民工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1.0和0.3个百分点。当权益受损时,进城农民工选择解决途径依次是:与对方协商解决占36.3%,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占32.7%,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占28.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四)进城农民工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提高

  进城农民工中,对目前生活状况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56.1%,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表示一般的占36.8%,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表示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7.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890个村和23.7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制度。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城市类型:按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城市划分为500万人以上城市、300-500万人城市、100-3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50万人以下城市和建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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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